上海外国语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索取号:G0061202002-2013-0003发布时间:2009-12-31浏览次数:870设置

    

为了有效处置我校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要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全局出发,全面开展各项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各级扎实工作,坚持标本兼治,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信息通报,稳妥果断处置。要把突发性事件解决在部门内,控制在校园里,防止其蔓延和发展,确保学校的稳定。
二、学校突发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或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事故和公共卫生事故。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热带风暴、台风、暴雨、高温、潮汛、地震灾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火险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政治性、群众性大规模聚集、游行示威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校园网络有害信息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坚持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学校领导责任制,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架构、指挥架构及其职责、权利和义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和其他特殊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可视情设立现场协调组,现场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宣传报道组(负责事件新闻报道的起草、把关工作)等具体职能小组。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第一类: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热带风暴、台风、暴雨、高温、潮汛、地震灾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自然灾害的处置:
保安队员在执勤中,如遇到自然灾害,必须奋力抢险救灾。
1、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如由于自然灾害导致人员受伤,在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的同时,要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受伤者有生命危险,要立即征用学校现有车辆,将受伤者急送附近医院或救护站抢救。
2、协助公安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抢险救灾,要把人员和财物转移到安全地带。
3、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灾害现场的秩序。譬如台风袭击后,造成房屋破损,要防止违法犯罪分子趁虚而入,哄抢、盗窃学校和师生的财物。
4、协助公安机关恢复灾后治安、交通秩序和学校的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
第二类: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火险事故、爆炸事故等。
一、交通肇事的处置
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碰撞、翻车、坠车、失火、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毁、建筑物倒塌均成为交通肇事事故。
如校区内发生交通肇事事故,保安队员应紧急做出处置:
1、抢救受伤者。如受伤人员有生命危险的,需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救护站抢救、安保队员应立即通过对讲机报告总值班室,由总值班室拨打120求救。事发后,总值班室立即报告校保卫处到现场,由保卫处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2、保护出事现场。防止有人盗窃、哄抢肇事车辆或受伤人员的财物。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应协助做好现场勘查工作。
3、安保队员应立即通知大门警卫,控制车辆出入,严防交通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对驶离校区的车辆,查实无疑并登记后,方可同意放行。
4、交通肇事司机驾车逃逸,要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和颜色,当场获取认证、物证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
二、道路交通阻塞的处置
造成道路交通阻塞的原因主要为发生交通事故、上下课人流高峰、车辆在道路上随意停放使道路变窄、学校举行重大活动等,遇此情况:
1、发现道路交通阻塞现象,保安领班应及时到达现场,根据事态发展,立即组织其他岗位的保安增援,以劝导疏散人流为主,确保不发生挤倒、挤伤等意外事故,并将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
2、对由于肇事车辆引起的交通道路堵塞,启动交通肇事的处置程序。在了解现场情况后,由总值班室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将肇事车辆拖离现场,尽力保持道路畅通。并将肇事车辆车牌、驾驶人员资料等一一记录,待事后处理。
3、如遇到学校重大活动时,各方来宾、车辆都按照重大活动接待方案有关程序执行。
4、在上下课人流高峰时,安保人员要灵活处理大门人员的分道进出,非机动车必须下车推行,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则应立即汇报总值班室和校保卫处,当班领班做好相关记录。
三、停电事故的处置
当校园区内有一处区域停电时(如教学楼某一教室),当事人应立刻报告总值班室。
1、工程人员应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尽快修复。
2、当白天发现大面积停电时(如整幢教学楼),除工程人员迅速查明原因修复外,总值班室将适当增加停电部位的保安力量。相关大楼保安人员应坚守岗位,在该楼区域各处入口多加查询,防止闲杂人员入内。同时根据事态发展,随时将情况通报领班或主管,同时做好记录。
3、学校楼各重点部位,如财务部、电化教室等处因存放贵重物品,该处的工作人员也应坚守岗位,就地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直至修复电源,必要时可报总值班室,派保安前来看护。
4、如发现电源修复需较长时间,工程人员应及时将此情况反馈总值班室,由总值班室及时通报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准备,防止设备、物品资料的损失。
5、如夜间校园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保安领班应迅速将情况通报校内总值班,并做好记录。在工程人员检查修复的同时,大门保安应坚守岗位,劝阻人员进校,其余保安人员应服从总值班的统一指挥,带好电筒等照明器材。巡逻人员重点看护校园、河道,防止人员跌落河中。教学楼保安应迅速赶往人员密集的重点部位处,安慰事发地人员保持镇静,不随意走动,在各个出入通道对进出人员多加盘查,防止坏人趁机混入实施偷盗或搞破坏活动,并保持通道口畅通适时疏导人流。安排保安人员前往重点部位处,就地检查和看守,防止偷盗事故发生,并随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上级,以便做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
6、监控岗保安人员在开通备用电源的前提下,打开校区的公共广播系统,根据现场情况的反馈,有针对性地向全校师生发表安慰或指导性的讲话。
7、保洁等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也应协同做好工作。
8、所有岗位工作人员都应集中精力,做好各自工作,直至电源修复为止。
四、触电事故的处置
1、发现有人触电后,接报立即赶到现场,关闭电源。
2、在未关掉电源前,用绝缘的东西把线头或人拉开。
3、如触电者已经停止呼吸,应立即组织实施人工呼吸等急救。
4、立即拨打120,电告医院马上派医生抢救。
5、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五、电梯困人的处置
电梯一旦发生机械故障,如遇电梯内有人员乘坐,将会导致人员困在电梯内,无法脱身,对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应作迅速处理:
1、消防控制中心或巡逻队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电梯困人,应立即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总值班室和电梯维修保养公司。
2、监控人员通过监视屏观察电梯内人员的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3、工程人员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立即按照电梯困人解救步骤,组织人员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解除故障,同时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的,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5、填写重大事故记录表,详细记录故障处理情况及处理经过。
六、喷淋爆裂的处理
喷淋,是火警探测系统之一,能在火警发生时起到相当的作用。喷淋爆裂,是由于喷淋头在外界温度达到68℃的时候,自然爆裂喷水。
1、喷淋爆裂时,消防泵启动,水力警铃报警。在火灾扑灭后,应切断警铃,关闭进水阀,开启放水阀。
2、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喷淋管爆裂时,当事人应立即向总值班室报告,总值班室同时向松江校区管委会办公室报告。
3、保卫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及时抢救,安保队员尽快关闭喷淋装置,并设置隔栏。
4、工程人员及时更换喷淋头,恢复消防系统正常预警状态。
5、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积水,在电梯口放置沙袋等物品,以免电梯进水。
七、水浸的处置
水浸是指上下水管道、消防管道、河道、窨井等,由于堵塞、涨潮等原因,造成大量水溢出地表、墙面的现象。
1、当值各岗人员发现校区范围内发生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向保卫处和物业维修公司,同时使用就近的防水设施,尽量阻止水浸范围的扩大。
2、当值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校区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板和沙包;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当设法将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校区和教学楼的入口封闭,并用水泵将校区内的积水抽排出校区外;如水浸来自校区内机管设施的损坏和故障,应当先关闭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的情况,协同工程部采取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受浸范围、在电梯口放置沙袋等物品,以免电梯进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吸水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出后,立即通知保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部查明设备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校区的正常运作。
八、火警的处置
校区火灾事故,往往是由于学校电器设备使用不当、燃放鞭炮、电气设备线路发热、雷电、自燃、施工不当、坏人放火等原因引起的,如果不及时扑灭,会造成人身和财产的重大伤亡和损失。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紧急进行处置。
1、当发生火警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初期火警可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大火发生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和领导。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要把发生火警的时间、路名、地点、门牌号以及火势等情况报告清楚,避免讲错或讲不清,给接警人员带来不便,延误灭火救灾时间。
2、立即切断火警现场的电源,找到附近的水源(消火栓),以便消防人员到达现场时可立即投入灭火。
3、按照灭火方案,立即分成灭火、抢救、警戒、后勤四支队伍,实施灭火。
4、立即执行“消防疏散方案”,抢救时遵循先救人后财物的原则,先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再抢救贵重物资、器材、资料、易燃易爆物品。
5、采用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等进行灭火。在灭火中要注意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6、校区内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电热水炉。
7、施工人员必须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现场必须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8、协助消防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有人趁火打劫,进行破坏活动。
9、设置警戒区域,将火灾区域与其它区域隔离开,以便火灾的抢救和调查。
九、溺水事件的处理
一旦发现溺水者校卫队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迅速作出处置:
1、巡逻队员在巡逻时或接到有落水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携带救生用具予以救护。
2、在水中救护时,注意抢救方式,以免溺水者惊慌而危及救险者的安全。
3、视情况严重程度,上报学校相关部门或拨打120救护车到现场处理。
4、溺水者情况严重时,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实施人工呼吸等紧急救护办法进行抢救。
5、争取抢救时间,协同医务人员做好抢救工作。
6、保卫处应及时查清溺水者的身份及溺水过程,做好必要的记录,并及时通知溺水者的院系和家属。
第三类: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一、中毒事件。
1、在学校中多见于食品中毒,总值班室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抢救中毒者,在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的同时,要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过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立即征用学校现有车辆,将中毒者急送附近医院或救护站抢救。
2、校保卫处视人员中毒情况,经请示校领导后,决定是否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若是发生大规模食物中毒,必须立即向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3、由保卫处负责保护中毒现场。不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怀疑有毒的物品。
4、发生投毒或有投毒嫌疑的,要立即予以留置,并押送校保卫处并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多人中毒事故,一时难以确定中毒性质的,要协助公安人员,搜集现场一切可疑物,送化验鉴定。
6、校保卫处要立即查明中毒者身份,立刻通知中毒者的院系、亲属。
二、群体性传染病疫情
校医务室负责人通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控制群体性传染病疫情的方案,校相关部门务必全面配合。
第四类:社会安全事件
一、盗窃的处置
盗窃分为内盗、外盗。对盗窃嫌疑人的调查处理或留置,由校保卫处负责进行,如发生盗窃案件,保安人员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1.盗窃嫌疑人的调查处理或留置由校保卫处处理,外盗连同证物由校保卫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是主人仍在现场的,要求做好记录,有必要也可以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必须签名。
2.保护作案现场,不要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遗留物品,并立即上报上级部门领导和公安机关。
3.对重大可疑被窃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交给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处理。
二、抢劫的处置
校区的抢劫有显著的特点,作案时间一般为休息或行人稀少夜深人静之时,作案地点在比较偏僻、阴暗、树林、无灯的人行道、人少地点,抢劫对象一般为单身行走、晚自习晚归、谈恋爱滞留于阴暗地带的大学生。遇到公开运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损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时,接到报案,保安队员要挺身制止,并作出适当的处置:
1.迅速制止犯罪。当学生(或群众)遇到抢劫并喊叫时,保安人员应迅疾赶到现场,立即制止犯罪和抓获抢劫犯,同时用对讲机向保安领班、校保卫处报案。
2.若劫匪逃离现场时,保安队员要立即通知大门警卫封锁大门出入口,所有人员、车辆、船只只准进、不准出,查实无疑登记后经双方保安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去。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性别、身高、脸型、发式、语言、年龄、行为、衣着等明显的特征和逃走的方向,并组织力量进行围追堵截。如是坐车逃走的,应记录下车牌号向110报警。
3.保护抢劫现场。劫匪如遗留有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人多拥挤,或现场已经破坏,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要一一收集起来,交给公安人员和保卫部门处理。
4.询问目击证人,收集发生抢劫事件的有力证据,并做好记录。
5.平时巡逻时,对案件多发地点多加注意。
三、打架斗殴的处置
打架斗殴是指超出理性约束的一种激烈对抗相互侵害的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
发生此类事件,保安应作如下处置:
1、第一时间到达斗殴现场,立即劝阻打斗,劝散围观人群和收缴打斗用的凶器。
2、如有打伤人的情况发生,立即护送伤员至校医务室。如有重伤者,应立即拨打120求救,送当地医院救治。
3、报告校保卫处,视情况决定是否报告公安部门。
4、采取说服术、攻心术等方法,防止斗殴演变到极点。
5、如斗殴双发不听劝阻,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应迅速报告校保卫处。
6、协助公安机关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类打架斗殴工具,辨认为首分子。
7、如有损坏公共物品如台、椅、器具等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校保卫处。
8、迅速查清双方斗殴人员的身份,并及时通知有关院系、部门。
 
上海外国语大学保卫武装处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