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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博士拟录取结果及初复试成绩公示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4-04-07浏览次数:1515设置

 

2014年博士拟录取结果及初复试成绩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文件,现将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及所有考生(缺考生除外)初复试成绩公示如下:
 

一、2014年普通招考博士拟录取结果及各科成绩公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

2014年普通招考博士拟录取结果及各科成绩公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pdf

二、201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拟录取结果及各科成绩公示

201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拟录取结果及各科成绩公示.pdf

此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办,电话:021-35373072。

说明:
    在“拟录取结果”一栏显示“录取”字样的为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现已进入德、智、体全面审查录取阶段:审查合格的,将收到我校于6月10日寄出的拟录取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请注意:
    我校将在5月7日按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已经现场确认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地址寄出定向就业协议书。请各位考生及时向所在单位确认是否已寄到。5月中旬还未收到者请与我部联系,我部将予以补寄。
    在收到协议书后,请考生立即与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并督促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协议书寄回我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注意:请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不要在我校协议书上做任何修改,否则视为无效协议。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请注意:
    我校将在5月7日按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已经现场确认的)存档地址寄出调档函。请各位考生及时向存档单位确认调档函是否已寄到。5月中旬还未收到者请与我部联系,我部将予以补寄。
    在收到调档函后,请考生督促存档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寄到我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我部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邮编:200083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201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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