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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 “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3-0040发布时间:2012-11-29浏览次数:151设置

各院系、部门:

2012年度 “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211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并应向学科优化布局调整方案中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倾斜。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1219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的申报分配名额为:曙光计划项目2名;“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1名。

五、“曙光计划”项目实行单位申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申报者将申请书(见附件)一式72012123日前送交校科研楼409室,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swkyc2006@yahoo.com.cn,过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35373117

宫同喜  35373120

附件: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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