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索取号:G0060602001-2009-0215发布时间:2009-12-15浏览次数:213设置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是指面向海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MTCSOL,专业学位代码为570100。
上海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多能力、国际化人才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上外具有严谨的校风、教风、学风,在国内外享有良好的声誉。学校拥有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国家级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已经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的高质量外语人才与复合型应用专业人才。
1980年,上外凭借第二语言教学优势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并成为我国最早培养对外汉语教学师资的高校之一。目前,上外有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并以相关学科为支撑,大力发展留学生汉语教学。已与日本法政大学、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澳大利亚模纳士大学、韩国釜山外国语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了培养留学生的合作关系。
 
一、培养目标
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
或者报考条件(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在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满1年,获得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名“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者。
重点招收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毕业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其他在职人员、回国的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
外语专业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不低于招生限额的20%。
 
三、资格审查
按照文件精神,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于全国联考成绩公布之后、录取之
前进行。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考试前严格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要求进行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认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旦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1.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考生需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入学时查验原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入学时查验原件)。
4.符合报考条件(1)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满2年的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2)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满1年的证明和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名“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入学时查验原件)。
 
注: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由我校留存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培养语种及招生限额
德语5人,法语5人,西班牙语5人。
 
五、考试报名安排
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即可在上海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1. 上海本地考生
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报考者需在2007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登录“上海
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提交报名信息后要仔细检查,发现有误,及时在报名期间修改。同时考生要牢记网报编号
现场确认:考生在2007年7月27日至7月31日持网报编号和有效身份
证件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报考者当场核对 “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现场确认点为:
现场确认点
地址
地点
日期
时间
同济大学
四平路
1239号
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
7月27日—7月31日
8:30—16:00
周六、日照常办理
上海交通大学
华山路
1954号
体育馆
 
2.非上海地区考生 (外地考生)
非上海地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该时间段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各网站的网址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 cdgdc.edu.cn/zz07.html公布),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原则上安排在7月27日-31日,确认时间由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请报考者务必关注)持网报编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而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六、准考证发放
1.上海本地考生
 
2.非上海本地考生(外地考生)
非上海地区的考生按报名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领取或下载准考证,请考生自行向相应考试管理部门咨询。
 
七、入学考试和录取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中文综合,共计3门。
政治理论(笔试)、中文综合(笔试和面试)为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GCT”考试为全国联考,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注:德语专业毕业的考生请在“GCT”外语能力测试中选择“德语”,二外在复试中加试。请该专业考生在《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右上角注明自己的二外语种。
2.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10月28日8:30-11:30 GCT
(2)复试时间:政治理论、中文综合(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中现代汉语占40%,语言学概论占30%,中国文化占30%)在复试中进行。在联考成绩下达后,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请届时查看我部网站了解有关复试安排。
3.考试题型、参考书目
(1)政治理论课由我校单独命题,具体题型请于9月份开学后在我部网站查询。
(2)“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考生自行购买。
3)“中文综合”的参考书为:
《现代汉语》,胡裕树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
《语言学概论》王德春主编 上外教育出版社
《中国文化要略》,程裕祯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面试包括普通话、所报语种口语和整体素质考察。
4. 录取
我校计划录取15名,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培养方式
学制2年,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周末、晚间或寒暑假授课),3月份入学。学生在完成大部分课程学习(一般为一年)以后,可在学校的安排下进行教学实习。单位同意脱产的,可以推荐参加赴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遴选,以汉语教师志愿者身份到国外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教学实习。回国后完成学位论文,如有需要可顺延半年。

九、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或毕业专业报告、毕业设计)答辩者,符合有关要求,并经上海外国语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学费(不含书费、住宿费等)
3.5万元(2007年7月份暂定)

十一、联系方式
1.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
电话:021-65311900-2239 , 021-65421261
传真:021-65164127
网址:http://graduate.shis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研招办 (200083)
注:关于报考手续及程序请咨询研招办,咨询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021-65311900-2434
通讯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号楼219室 (200083)
注:关于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具体情况请咨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咨询时间:周四、周五下午1:30-4:30。
 
请各位报考者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graduate.shisu.edu.cn查看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错过相关信息者,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20077
 
 
 
 
 
 
 
 
 
 
 
 
 
 
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学位种类:           报考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加盖推荐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身份证件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本人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所在单位性质
 
通信地址(邮编)
( )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学士学位
获学士以上学位时间
年 月获  学  士学位
考生
个人简历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以上各项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考生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注:1、本表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专科学历一栏为本科以下学历者填写。
3、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考生本人填写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在考生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除此之外,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其他考生无须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此资格审查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寄送有关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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