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后开题评审制度

索取号:G0061602050-2010-0001发布时间:2010-12-01浏览次数:457设置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
 
 
一、   考核专家组成员
 
开题评审小组由校博管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共不少于3人)组成。
 
 
二、博士后需提交的材料
 
博士后需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表格3),开题报告主要阐述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包括选题介绍、文献综述、研究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
 
 
三、开题评审方式
 
开题评审小组根据博士后提交的材料对博士后研究课题和研究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根据其表现,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评议表》(表3)上打分,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表格3)上签署评审意见。考核结果及有关意见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开题评审结果
 
经专家组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和可行性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开题报告通过者可根据研究课题的要求,申请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上海市博士后科研资助金或其它科学研究基金。如专家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博士后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届时仍不符合要求者予以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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