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问答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5-03-18浏览次数:2414设置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为方便申请人了解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现将申报过程中经常遇到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一类什么项目?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于2010年设立。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旨在促进中外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主要资助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增进国外对当代中国、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以及传统文化的了解,推动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提高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影响力。
  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资助范围是什么?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以及20世纪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领域包括:
  1.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优秀成果;
  2.研究总结中国发展道路与发展经验的优秀成果;
  3.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发展变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
  4.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5.其他适合向国外翻译推介的优秀成果。
  三、申报成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申报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合推向世界。
  2.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直接以外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著作,也可申请资助。
  3.项目资助文版暂定为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等8种。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4.申报成果应不少于1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
  5.申报成果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或系列学术丛书,出版时须标明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资助。
  6.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文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四、申请条件是什么?
  1.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以及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均可申请。
  2.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必须获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附在申请材料中。
  3.在国外已经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等国家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
  4.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请。
  五、申请人如何申报?
  1.申请形式。(1)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既可独立申请,也可与国外科研人员、科研机构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须明确国内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国外科研人员或机构为项目合作者。(2)国内出版机构须独立提出申请。(3)国内科研机构或出版机构申请,须明确项目负责人。
  2.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栏目下载,国内出版机构和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一式7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其他申请材料包括所翻译原作、译稿或翻译样章(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各7份,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不再退回。
  3.材料报送。国内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须将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审核通过后及时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国内出版机构直接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申报材料。
  4.申报评审时间。常年随时受理申报。计划每年6月、11月各集中评审一次。
  六、申请经费多少为宜?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经费资助数额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在综合考虑项目研究、翻译、出版费用并参考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目前资助标准暂定为每10万汉字资助10万元左右,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总资助数额不超过50万元。
  七、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如何评审的?
  1.资格审查。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按照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资助宗旨、资助范围及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专家评审。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组织相应学科具有中外双重学术背景的社科界学者、翻译界知名专家以及出版界对外出版领域专家,综合考察原作学术水平、学术影响、译稿翻译水平、国外出版机构权威性以及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或出版组织能力)、翻译能力等因素,评出拟资助项目。
  3.结果公示。拟资助项目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上公示,接受学界和社会监督。
  八、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如何结项?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出版后,须将项目结项审批书及3套样书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办理结项手续。不能如期履行申请承诺或汇报情况严重失实的,将予以撤项,追回已拨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