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现有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报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退役返校(复学)的学生、毕业生申请学费资助时间一般在每年征兵录取结果公布之后。届时,校武装部会组织被正式录取的学生进行信息录入和申请表填写。 申请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数量而定(对于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同学,则获贷金额及实际缴纳的学费都是衡量因素),如申请人是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在校期间获得过学费减免,则减免部分需要减掉。 一旦申请金额获批,教育部将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由我校转发到申请人。具体办理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