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减免介绍及流程

索取号:G0060502006-2014-0016发布时间:2014-08-21浏览次数:2638设置

 

        在我校,学费减免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的重要手段之一。和其他所有资助项目一样,学费减免的金额都是根据认定结果制定的。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学费减免的资格和金额也是当(学)年有效,不可延续。

        每年春季学期,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根据相关政策对老生的减免申请进行审批,秋季开学时,则对新生的减免情况予以审批。

        学费减免与部分奖、助学金和补助不可同时获得,与部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项目也不可同时获得(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金额需减去获得的减免部分,具体情况见“补偿代偿”篇)。但学费减免不影响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和获得。

        对于部分在开学时已经足额缴纳了当(学)年的学费、经过认定后又获得了减免的学生,学校会返还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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