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同等学力申请我校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条件及要求

索取号:G006060606-2013-0055发布时间:2013-03-25浏览次数:203设置

◆资格审查条件:

1.申请人单位必须同意其申请要求;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3.申请人在20096月之后开始参加我校博士课程班学习,修完我校规定的所有学分,成绩合格。

◆提交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初稿,不少于4万字;

4.5年内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内容);

5.省部级教学科研奖证书复印件(包括主持人在内,要求排名前五);

6 .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信(其中至少一位为博导)(见附件1);

7.填写完毕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本表电子版请发送到sisuxwb@126.com,邮件主题请写“同博资格审查—姓名—单位”。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3515

◆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大连西路5501号楼418室研究生部学位办(200083

◆注意事项:

1.   硕士学位未满5年、论文初稿未完成者请勿参加本次申请;

2.   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20136月公布,请届时关注网站通知;

3.   如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将于20139月到我校报到,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4.   论文答辩时间:20145月;

5.   论文撰写时间不可随意延长或缩短,如在此期间内无法完成论文等,将无法申请学位。


附件1: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doc


咨询电话:021-35372869





上海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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