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5-0073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98设置

为鼓励我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自1986年起设立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

现将申报和推荐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5年(第十五届)设立:

1、青年教师基金95项,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学科设置和名额分配见附件2;

2、西部高校青年教师基金10项。资助经费同青年教师基金。资助对象为在西部高校工作的青年教师,不单独组织申报,由理事会暨顾问委员会依据同行专家评审结果在申报项目中遴选,要求研究者具有发展潜力,课题与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3、青年教师奖100名。其中一等奖5名(自然科学类3名,人文社会科学类2名),奖金为人民币50,000元;二等奖15名(自然科学类1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5名),奖金为人民币30,000元;三等奖80名(自然科学类5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30名),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


二、申请和推荐名额

1、各校申请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数为上一届获得资助项目数加上基数2确定。我校可申报2,不可超报;

2、各校推荐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名,不可超报。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学校范围:申请人须为在基金会公布的262所高校(高校名单见附件3)中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青年教师;未列入上述262所高校的教师,如需申请应由262所学校中的一所审核,并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推荐;

2、申请人年龄限制:35周岁(含)以下,即197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申请者和被推荐者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四、申请材料提交和注意事项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5年版)》1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申请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5年版)》1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推荐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并提供被推荐人3-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或教材,如被荐人有获得省部级奖励的,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请于4月10日前将申请书或推荐书送交科研处40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通过校内评审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15.3.27


附件: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doc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学科设置和名额分配方案.doc

具备申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资格高等院校名单.xls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申请书(2015年版).doc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5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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