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5-0091发布时间:2015-10-10浏览次数:263设置

2015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我校“特色、精品、对接、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促进我校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充分调动我校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校教师多出精品、多出力作,提升我校教师的科研创新能力,确保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有序、公正、均衡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坚持“质量至上、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年进行一次。

评奖标准是: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在指导实践中有价值。

第三条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由校教育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直接领导,校科研处和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组织实施。奖励经费由校科研处与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申请与筹措。

二、奖励办法

第四条奖项设置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共设两类奖项,分别是“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学术奖”(分设一、二、三等奖)、“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卡西欧奖”(仅设一等奖)。其中,“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卡西欧奖”等同于“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学术奖”一等奖。

第五条奖励金额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学术奖”设专著类一等奖1项,奖金8000元/项;二等奖3项,奖金4000元/项;三等奖7项,奖金2000 元/项。论文(含调研报告)类一等奖1项,奖金4000元/项;二等奖3项,奖金2000元/项;三等奖7项,奖金1000元/项。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卡西欧奖”设专著奖2项,奖金8000元/项;论文(不含调研报告)奖4项,奖金4000元/项。

三、申报办法

第六条申报人员范围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学术奖”面向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卡西欧奖”面向英语学院、国际金融贸易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日本文化经济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院(筹)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第七条申报成果范围

1.参评科研成果形式必须是已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被采纳的调研报告。

2.申报者的某一科研成果只能申报上述两类奖项中的某一奖项,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奖项。但是,申报者可以以不同形式的科研成果申报不同奖项中的专著奖、论文奖。

3.参评科研成果必须以本校的个人或集体为第一署名,并由国内外正式出版机构出版(有书号)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有国际或国内公开出版物刊号)上发表的学术成果。调研报告必须被局级以上单位采纳(且附有证书)。

4.参评科研成果应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学术专著、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被采纳的调研报告。上述时间均以刊印、出版、采纳日期为准。

5.未能形成独立、完整体系的科研成果不得参与评奖;合作成果可以以第一署名者的名义集体申报,不得以其中的部分人或个人的名义单独申报。

6.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得参与评奖。

7.尚存有争议的科研成果在争议未决之前不得申报。

8.参加申报的评奖成果一旦评选得奖,参评刊物将不作退还,事后存校文书档案馆。

第八条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

第九条申报材料

1.论文奖的申报材料应包括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3份,申报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专著奖的申报材料应包括成果原件1份,成果内容提要(不少于3000字)3份,申报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参评科研成果的相关评论、转载、摘要、报导或翻译,应提交复印件1份。被外单位采纳的科研成果应提交采用单位所出具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评审办法

第十条评审方式

评奖工作采取“个人申报、院系初评、专家复评、校方终评”的方式进行,并综合考虑院系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同行专家的独立打分和无记名投票的结果。

第十一条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申报人从科研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申报表,将填好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院系或部门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由各院系或部门确定向科研处提交的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个院系或部门只能提交申报材料5项,即专著奖2项、论文奖3项,卡西欧奖限申报1项。

201510月20日前,各院系或部门统一将签署意见后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送交科研处,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shisu.edu.cn。地点:虹口校区6号楼409室,电话:35373120。逾期不予受理。

2.201510月21日~10月30日为专家复评阶段,校科研处组织一批学术造诣深、实践经验丰富的校内外同行资深专家对各院系提交的初评材料进行复评。

3.201511月中旬,校教育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终评,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五、附 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属校科研处与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上海外国语大学

       科研处、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10月10日

 

 

 

1、卡西欧奖申报表.doc

2、学术奖申报表.doc

3、院系申报汇总表.xls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