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招聘启事

索取号:G0061503000-2015-0038发布时间:2015-11-24浏览次数:1485设置


 

 

 
上海外国语大学因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欢迎各类优秀人才前来应聘。
 
一、高层次引进人才
招聘院系
 
 
 
 
学科/专业名称
年龄要求
职称、学位要求
英语学院
1
01
英美文学
55周岁以下
正高,博士
1
02
语言学
55周岁以下
正高,博士
俄语系
1
03
俄语语言文学
50周岁以下
正高,博士
西方语系
1
04
意大利语语言文学
45周岁以下
副高及以上
国际金融贸易学院
1
05
国际贸易学
45周岁以下
副高及以上,博士
1
06
金融学
45周岁以下
副高及以上,博士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含MBA中心)
2
07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公共关系
50周岁以下
正高、博士,知名学者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1
08
政治学
50周岁以下
正高、博士,区域与国别研究学科带头人,能用英语进行授课
1
09
政治学、国际关系、区域与国别研究、公共管理、中国学、历史学
45周岁以下
副高及以上、博士,学术骨干
新闻传播学院
1
10
广播电视学
50周岁以下
正高,海外学历背景或能开设全英语课程
文学研究院
1
11
中亚文学(中亚语言或俄语)
45周岁以下
副高及以上,博士
1应聘我校高层次引进人才的人员,请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情况登记表》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扫描件),发送到renshi@shisu.edu.cn同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所应聘岗位的岗位代码
2、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要求和待遇请查阅《关于引进高层次引进人才的暂行办法》。
 
二、教学、科研一线教师
招聘院系
 
 
岗位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需求人数
职称、学位要求
英语学院
专任教师
21
口译理论与实践
1
海外优秀博士
22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1
海外优秀博士
师资博士后
23
翻译理论与实践
1
海外优秀博士
东方语学院
专任教师
24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1
海外优秀博士
25
朝鲜语语言文学
1
海外优秀博士
26
斯瓦希里语
1
硕士
德语系
师资博士后
27
德语语言文学(跨文化、教育、历史、政治、哲学、外交等)
2
博士
法语系
专任教师
28
法语语言文学
1
海外优秀博士
师资博士后
29
法语语言文学
1
博士
日本文化经济学院
师资博士后
30
日语语言文学、经济学、政治学等
1
博士
西方语系
专任教师
31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文学、翻译、拉美研究)
1
优秀硕士
师资博士后
32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文学、翻译、拉美研究)
1
博士
高级翻译学院
专任教师
33
翻译专业(笔译)
1
博士,具有笔译实践经验
34
翻译专业(口、笔译)
1
硕士及以上,有会议口译专业证书
35
翻译专业(法语口、笔译)
1
硕士及以上,有专业培训证书
国际教育学院
师资博士后
36
英语语言文学
1
博士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师资博士后
37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现当代文学
2
博士
法学院
专任教师
38
国际法学、国际公法
2
海外优秀博士优先,能胜任全英文法律专业课程
国际金融贸易学院
专任教师
39
会计学、统计学、国际贸易学
3
海外优秀博士优先
师资博士后
40
金融学
1
博士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含MBA中心)
专任教师
41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公共关系
5
海外优秀博士优先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专任教师
42
公共管理、比较政治或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
3
海外优秀博士优先,能用英语进行授课
师资博士后
43
国际关系、国际组织、区域与国别研究
2
博士
新闻传播学院
专任教师
44
广告学
1
博士,有海外学习背景或能开设全英语课程,具有在国际广告、公关领域从业经历者优先
专任教师
45
教育技术学(教学设计、网络教育)
2
博士,有海外学习背景或能开设全英语课程
师资博士后
46
英语语言文学
1
博士,有海外学习背景优先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47
国际关系、世界近现代史、世界经济史
2
博士
语言研究院
科研人员
48
语言战略与语言政策学
1
海外优秀博士优先
师资博士后
49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
博士
文学研究院
师资博士后
50
波斯(伊朗)文学、波斯语、俄语语言文学、北欧文学
2
博士
中东研究所
科研人员
51
中东或伊斯兰研究
2
副高及以上、博士,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师资博士后
52
中东或伊斯兰研究
2
博士,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丝路战略研究所
科研人员
53
丝路人文研究、丝路安全研究、丝路经济研究
3
博士
 
三、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
2016年度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招聘从兼职辅导员岗位人员中录用,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招聘从2015年度实习生岗位人员中录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
1)高层次引进人才和海外优秀博士暂不设截止日期。
2)教学、科研一线教师(海外优秀博士除外):2016430截止。
2、请应聘我校教学、科研一线教师的人员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卡》,并附加自己的个人简历,发送到renshi@shisu.edu.cn,并必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学校及所应聘岗位的岗位代码,未标明岗位代码的简历不予处理。
3、为了提高处理效率,请应聘者不要提供书面简历,有利于我们及时归类,推荐给院系部门。
附件二:应聘人员信息登记卡
附件三:
 
上海外国语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
2013年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青年教师队伍,充分利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平台,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人事部、全国博管会制定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及上海市教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范围
按照学校教师招聘计划,拟招聘的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或毕业不超过两年的往届优秀博士毕业生(除个别专业外),符合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的,原则上全部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纳入学校师资博士后统一管理。
本校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能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招收条件
师资博士后申请人必须符合博士后申请资格,同时达到高校教师聘用的基本要求。
(一)获得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重点学科(专业)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985”院校的优先),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在北图所列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本学科CSSCI及以上期刊上。
(三)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言语、文字表达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招收程序
(一)各院系(部门)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空缺教学科研岗位情况,每年6-7月向人事处提交招聘计划,由人事处下达师资博士后岗位招聘计划数,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发布招聘信息。
(二)师资博士后申请程序
1、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提交个人简历、博士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公章)、主要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就读学校院系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的综合鉴定意见(各一式4份)。
2、网上填写博士后申请表格,同时递交有关专家推荐信(2封)、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4份)。
3、在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申请注册,并打印有关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
4、由学科专家组织面试、试讲等,对应聘者的科研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遴选;面试和试讲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确定博士后合作导师、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
5、签订工作协议前,师资博士后须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按照博士后人员办理进站手续,并签订《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开始博士后研究和教学工作。
四、管理方式
(一)师资博士后纳入学校编制,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所在院系(部门)共同管理。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所在院系(部门)和师资博士后三方签订工作协议,确定师资博士后的权利与义务、待遇及考核等内容。
(二)师资博士后在站时间为2年,须按照相关规定由所在流动站及相关院系(部门)对其科研、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三)师资博士后2年内不能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而申请延长的,视为不符合师资博士后要求,学校将在其延长期起终止其师资博士后培养和待遇,并将其划归学科博士后。延长期为一次半年,最多不超过1年。
(四)师资博士后实行年度考核制。第一年为中期考核,第二年为出站考核。师资博士后年薪按月发放80%(含工资性津贴及住房补贴),对年度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其余的20%。
(五)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后,按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出站考核不合格的师资博士后,如达到学科博士后出站要求,可以按学科博士后出站。
五、工作职责
(一)按期完成在站期间所确定的科研工作量。工作量的标准可参照同学科专职科研人员工作量要求,并协助博士后合作导师指导研究生。
(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4-6课时/周),并系统地旁听2门以上相关学科的主干课程。
(三)在站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新进教师上岗前的各项培训和考试,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六、考核办法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须参加中期和出站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科研能力、社会工作能力以及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考核标准按照《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执行。
(一)中期考核
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组织相关学科校内外专家,对师资博士后教学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在站期间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申请项目、获奖情况)等进行考核。
中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学校按相关规定发放其余20%年薪。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作退站处理。
(二)出站考核
出站前一个月,师资博士后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博士后出站考核表》以及《教学综合能力考核表》提交给合作导师,由流动站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其教学能力、科研学术水平、新进教师上岗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在站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各项考核等级的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款第1、2条的,考核可为合格;同时满足下列条款第1、2、3条的,考核可为良好;同时满足下列条款第1、3、4条的,考核可为优秀。
(1)所在教学院系综合教学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2)在北图所列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本学科CSSCI及以上期刊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本学科的学术专著;
(3)主持或完成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项目;
(4)在本学科CSSCI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其进站时签订的《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博士研究工作报告》及其他综合情况,确定其考核等级。
考核优秀或良好的师资博士后,符合高校教师聘任基本要求并愿意留校的,可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和申请人的条件,在办理出站手续后,安排其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正式办理入校手续。本人提出不在学校工作,可以另行择业。
考核仅合格的师资博士后在正常出站后,原则上不考虑留校工作。
考核不合格的师资博士后,如达到学科博士后出站要求,可按学科博士后出站;否则,予以退站处理。
七、待遇津贴
(一)师资博士后年薪为12万元/人,资助期2年(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其他工资性津贴、承担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博士后住房补贴等)。
(二)师资博士后社会保险每年根据上海市相应主管部门公布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相应调整。
(三)师资博士后科研奖励
学校对师资博士后发放科研奖励共1-3万,分两期发放。
中期考核良好者,发放5千元,中期考核优秀者,发放1万元。
出站考核为良好及以上,并留校工作,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给出站考核良好者发放1万元,出站考核优秀者,发放2万元。
对于不留校工作的,给出站考核良好者发放5千元,出站考核优秀者发放1万元。
八、其他
(一)出站后留校的,进校时间从进站之日起计算。竞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时,在符合聘任规定条件下,博士后期间科研成果视作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
(二)凡中途退站、擅自离站的师资博士后,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停止发放。
(三)本办法中所涉年薪、科研奖励均为人民币,系税前金额,年薪含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四)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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