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现场确认多所院校考生准考资格的通知

索取号:G0060602001-2016-0249发布时间:2015-11-24浏览次数:265设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15〕9号)文件及《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注明的:

在现场确认阶段,考生不得现场确认两所及两所以上的院校,一经发现,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的准考资格,列为“不准考”考生上报。

经教育部核查,以下考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了多所院校,故取消我校准考资格,列为“不准考”考生上报:

报名号

姓名

重复确认单位

310596267

陆平

上海交通大学

310194869

陆平

上海外国语大学

310294070

韦余霞

复旦大学

310197623

韦余霞

上海外国语大学


特此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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