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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6-09-05浏览次数:4207设置

各院(系)分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和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自2007年起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每年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赴中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从事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今年我校将继续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共10名参加2017年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

研究生支教团作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接力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服务“科教兴国”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建设、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

根据教育部《关于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教学司[2001]64号)以及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组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及2016年《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各院系更好的配合本年度支教团选拔工作,现下发通知如下:

 

一、支教团基本任务

遵循“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期轮换”的“志愿+接力”方式,今年在我校公开招募共10名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该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名额不占用本校今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作为青年志愿者到西部中小学担任一年教师,支援当地的教育事业,同时可以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以及开展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道德、有理想,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热心扶贫支教事业,志愿到贫困地区服务;

2、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在大学期间参加过各级各类志愿活动和“三下乡”,成绩突出;

3、 符合我校推荐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即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二、三年级获二等奖学金两次或获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者(若由于特殊原因院系大三下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无法在报名时间前完成,该条件则放宽至:一年级下学期至三年级上学期二等奖学金两次或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者);

(2)在校期间平均绩点3.0及以上者。(参考我校《学生手册》中《推荐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暂行规定》);

4、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专业扎实,综合能力强;

5、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适应较艰苦的环境。

达到上述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 中共党员;

2、 大学期间从事一定社会工作,或担任过校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生干部骨干、校优秀志愿者;

3、在校期间,曾在国际比赛、全国比赛中获得前三的个人或者团体的主力队员及在精神文明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另,曾受警告处分以上者不予推荐。

 

三、实施办法

1、学校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各院系上报比例不超过院系毕业生总数的3%(每院系至少可保证推荐1个名额)。

2、各学院(系)组成由党、政、团负责同志参加的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推荐等工作。

3、应届本科毕业学生自愿报名,并向所在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填写递交《团中央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申请表》,《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研究生报名表》等报名材料(具体见本项第6条“材料清单” )。

4、凡报考“支教直升”的同学不可以同时填报普通推荐资格。

5、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推荐条件,严格审查,确定人选,并面向本院(系)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参加学校统一选拔,并在其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推荐意见。

6、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6年9月12日(周一)15:00前上交推荐材料。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由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学院章)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研究生报名表》;

(2)《团中央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历年学习成绩表》(教务处盖章、本人签字);

(4)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5)两封签名推荐信(任课教师或辅导员出具);

(6)家长意见书;

(7)个人详细中文简历一份(压缩在一页纸以内);

7、校团委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填写意见确认院系推荐学生是否达到我校直升标准。

8、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按报名初审通过学生所报考的志愿,由研究生部组织该专业硕士学科点教师进行专业面试。未通过专业面试的学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9、通过专业面试的学生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组织英语考试(笔试与口试)及综合能力面试。

10,通过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的学生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家及相关领导进行素质面试考核,参考笔试情况综合排名,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

11,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与学校签定《招募协议书》,进行统一体检,名单报教育部、团中央备案,并进行相关培训。

特别事项说明:

(1)、凡报考“支教直升”的同学不可以同时填报普通推荐资格。

(2)违约责任:凡确定进入研究生支教团者并签订《招募协议书》者,不再接受退出申请。违反协议书内容者,同年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不再保留推荐优秀毕业生资格,不再保留本年度评选共青团系统及教育系统荣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凡报名者无论是否为跨专业选报,一律按所报专业进行专业面试,面试考察内容不限定。

(4)在报考过程中,未入选“支教直升”的同学,不再转本校直升。

 

四、各项工作开展时间及节点

9月5日(周五)启动支教直升的相关工作。

9月6-12日,接受学生至辅导员处报名,并填写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和《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研究生报名表》,并出具材料清单内的相关材料。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按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条件,根据报名者思想情况和平时表现审核报名者情况,需由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签名盖章,并协助出具相关材料,报团委。由团委报教务处审核。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9月12日(周一)15:00。

9月12日(周一)确定初审结果。

9月13日(周二)公布初审结果情况,并将初审通过名单报研招办。同时,初审通过者登陆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网站yzb.shisu.edu.cn 进行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到13日15:00。(仅提交书面材料,不进行网上报名者,报名视为无效。)

9月14日(周三)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专业面试,面试地点为虹口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月15日(周四)公布专业面试通过名单。

9月18日(周日)15:00前,专业面试通过者需填写上交《学生家长意见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交地点:团委教育会堂A205室,邓佳老师处。

9月19日(周一)专业面试通过者进行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口试及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月21日(周三)公布英语考试(含口试)及综合能力面试通过者名单。

9月22日(周四)英语考试(含口试)及综合能力面试通过者参加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领导进行的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月22日(周四)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拟录取名单后公示;拟录取者填写《招募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9月23日(周五)组织统一体检。录取者名单上报教育部、团中央。

9月26日(周一)获支教推免资格的10名同学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并完善信息。

9月28日(周三)获支教推免资格的10名同学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五、相关政策

1、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学习深造,与2018级研究生一同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享受2018级研究生同等待遇。

2、学校划拨支教工作专项经费,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可享受每月不少于600元生活补贴、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销两次往返服务地的交通费(火车硬卧)。

3、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计算工龄,人事关系(档案)保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服务结束后再转回学校(由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4、支教团成员必须到受援地区从事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管理。

5、支教团成员在支教工作结束后,要接受各级相关团组织和服务单位的联合考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根据服务地团委及服务单位意见审定《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发放扶贫接力计划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及格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6、支教团成员研究生毕业后,就业时如有留校任教意向,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 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各院(系、所)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研究生支教工作在培养锻炼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弘扬社会新风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积极的社会意义。

2、落实工作责任。各院(系、所)主管领导及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核实申请同学的资料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校工作领导小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民主监督,择优选拔。支教团以公开方式进行招募,各单位要规范推荐环节,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七、其他

1、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邓佳67701279,传真:67701045。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通知的解释权归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团委代章)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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