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批准,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正式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
二、申报条件
上海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全日制在读学生不能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5.课题指南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遵循课题指南要求。
三、项目类型
2017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重大项目5项,每项资助额度8万元;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额度2万元。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请见附件。申报书(含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活页单独装订),申报书一式二份(含原件一份),活页一式六份,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单位领导审核签章后,连同电子文件统一报送上海艺术研究所。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
电子版报送邮箱:shktsb112@163.com。
纸质版报送地址:徐汇区汾阳路112-2号,邮编200031。
五、上海艺术研究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吴凌云
咨询电话:64749660、13917104839
科研处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