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2016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及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7-0219发布时间:2017-12-05浏览次数:132设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社科规划办针对2012-2016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大、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和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大、一般、青年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要求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1、已结项或已提交结项申请的负责人,只需提交年度检查统计表电子版;

    2、在研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交年度检查统计表电子版、年度检查表(即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一或附件二)纸质版及电子版。

12月14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年度检查表(1式1份)提交至科研处40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年度检查表和年度检查统计表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2017国家社科/市社科年度检查+姓名”。

    注意:年度检查表需手写签名,其中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无签名栏,请在表格“阶段性成果主要目录”一栏右下角签名。

 

 

科研处 陈晓雨 35373120

201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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