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8-0263发布时间:2018-06-15浏览次数:430设置

2018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各校“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应在校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各校“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18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校内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下午4点,请在此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无需签字盖章)提交科研处40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通过校内评审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及汇总表),具体安排将在评审结果公示中同步通知。

科研处 35373120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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