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四季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包括我校在职教师、科研、行政人员发表或宣读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被采纳的研究报告。新进人员的科研成果自进校之日起进行统计,进校之日前的成果不纳入统计。
2.申报人员
所有成果需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或修改,第一署名人须写明全部成员及相应分工比例,其他成员无须重复申报。若第一署名人为学生或校外人员,则由校内第一署名教师申报。
3.个人申报、院系审核
科研系统有两个访问入口可供选择:
(1)科研处网站左侧中央的“科研系统”链接,用户名、密码和校内统一认证平台的账号、密码相同。
(2)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21.96.110/business/login.jsp,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师工号。
若忘记密码,可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处重置。
录入成果前,请仔细阅读《成果统计常见问题及答疑》(科研系统“常用下载”-“成果管理”栏查看)。各类成果的工作量计分标准请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工作量化标准及奖惩办法》(科研系统“常用下载”-“成果管理”栏查看)。
网上申报完毕,请申报人将成果原件交由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1)会议宣读论文:为参加境外学术会议、国内学术会议、学校科学报告会宣读的论文。我校教师受邀在校内校外举办讲座不属于会议宣读论文,无须录入。
(2)论文集论文:论文集正式出版、有书号,为论文集论文;论文集未正式出版、无书号,应为会议宣读论文。
论文集论文由每位作者以“新增论文”方式录入。论文集则由主编以“新增著作”方式录入(只须填写主编和副主编信息,无须填写每篇论文的作者信息)。
(3)SSCI、A&HCI、SCI、EI论文:由作者提供收录证明。
(4)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申报人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登陆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论文的DOI号后打印该查询网页,作为证明材料附上。
(5)译文:在论文新增界面“是否为译文”处选择“是”,其他信息的填写与论文相同。
(6)转载论文:若原论文状态为“学校审核通过”,申报人可将转载期刊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处为您在原论文中添加转载信息。为保证成果数据的准确性,请您不要重复录入该转载论文。
(7)报刊文章:应为在纸媒上发表的文章,且申报人为署名作者。字数请填见刊字数。
(8)著作:“作者信息”栏中的“承担角色”为必填项。请留意,此栏若空,系统将无法计分。
(9)研究报告:请申报人提供研究报告和采纳证明原件,采纳证明中须注明报告的采纳方式:“综合采纳”或“单篇采纳”。
(10)多人合作成果:作者署名顺序须与成果保持一致。
若申请成果奖励,请在网上填报该项成果时,在“是否申请成果奖励”处选择“是”。成果奖励的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请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科研系统“常用下载”-“成果管理”栏查看)。2017-2018年CSSCI期刊目录可在科研处网站“实用信息”栏查询。
4.材料提交
为确保成果数据的准确性、提高审核效率,请院系将除会议宣读论文以外的其他成果原件提交科研处审核。先前已录入科研系统的成果中,有部分成果科研处审核为“不通过”(审核意见标注为“请提供成果原件”),也请院系将该部分成果原件一并提交。
提交材料包括:
(1)论文(期刊论文、论文集论文、报刊文章):请提供原件一份。
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论文,请提供论文打印件和DOI验证网页打印件。
SSCI、A&HCI、SCI、EI论文,另需提供收录证明原件。
(2)著作:请提供原件一份。
(3)研究报告:请提供研究报告一份,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成果原件和证明原件将在学校审核完毕后统一返还院系。
科研处审核好全校成果后,请院系按时组织本单位教师领取个人超额工作量。
2018年科研工作量奖励和成果奖励将于2019年上半年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为:
2019年3月30日 发放科研工作量奖励
2019年4月30日 发放论文奖励
2019年5月30日 发放著作奖励
2019年6月30日 发放研究报告奖励
5.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30日
院系审核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7日
6、研究生成果奖励
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所发表的本人为第一作者、上外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核心期刊论文,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可以予以奖励。请研究生院于2019年3月1日前将研究生申请奖励材料送至科研处。
申报材料包括:
(1)论文原件一份。
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论文,请提供论文打印件和DOI验证网页打印件。
SSCI、A&HCI、SCI、EI论文,另需提供收录证明原件。
(2)《研究生核心期刊论文汇总表》(请见附件),电子版请发至keyanchu@shisu.edu.cn。
7、社科统计年报素材的提供
因填报教育部社科统计年报的需要,烦请各院系填写2018年度《学术交流汇总表》、《学术会议信息表》(请见附件),各研究机构还需填写《研究机构统计表》(请见附件),以上表格电子版请于12月7日前发至keyanchu@shisu.edu.cn。
8、帮助
成果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您可查阅《成果统计常见问题及答疑》,也可咨询您所在院系的科研秘书或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冯瑜
电话:35373120
邮箱:keyanchu@shisu.edu.cn
科研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