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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8-0308发布时间:2018-12-19浏览次数:768设置


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定期对久拖不结的项目进行清理,提高项目完成效率,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市哲社办从即日起开展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年、2014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清理期限及材料要求

2013年立项的项目提交期限为2019312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提交期限为2019624日。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科研处网站:http://www.ora.shisu.edu.cn/a5/be/c7041a107966/page.htm


三、相关措施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之前提交结项申请,逾期不提交结项材料的,我办将不再受理项目结项申请,并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视情况给予研究终止或撤项处理。

联系人:兰丽宁;电话:35373117

材料提交:6号楼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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