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20-0428发布时间:2020-07-17浏览次数:127设置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现将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1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语言教育专项根据实际需要资助,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此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申报系统链接为: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请注册并登陆申报系统查看详细申报说明,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语言教育专项”项目类别申报。

(二)材料要求。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双面打印)。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提交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仍可修改)、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由所在的申报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并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0714日起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8201700。请务必于821日上午8点前将系统导出的电子版申报书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纸质材料于821日下午4点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11月公示。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 13554039146


科研处联系人:江亦舟,冯瑜

联系方式:3537333535373120

报送地址:虹口校区6号楼409


附件 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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