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0-08-10浏览次数:627设置

1. 问:什么是绿色通道?

答:高校为暂时无法筹齐学费、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设置的入学通道,可以帮助新生暂缓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这项政策被称为“绿色通道”,简单来说,就是“先入学、后交费。”

 

2. 问:绿色通道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答:(1)开学时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筹齐学费、住宿费;

    (2)学生需要自行选择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问题。

 

3. 问: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

答:顾名思义,校园地助学贷款是学生在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而生源地助学贷款则是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贷款按一次申请、银行分学年发放的方式操作,即大一申请获贷以后,银行每学年按固定时间放款;生源地贷款通常按年度申请和发放。

 

4. 问:申请生源地贷款后还能申请校园地贷款吗?

答:不能,两者只能申请一个。生源地贷款是每学年开学前在生源地当地申请和办理,如果每年都要办理的话,只需根据办理机构的要求进行续贷申请即可。校园地贷款是在高校开学后在学校申请和办理。

 

5. 问:办理生源地贷款后需要给学校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不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应以经办机构的做法为准。以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为例,申请学生需要在开学后向学校提交贷款回执,以便学校完成后续的办理步骤。故学生需要注意保管好相关材料,密切关注学校的通知,争取第一时间交给学校。

 

6. 问:如果错过了生源地贷款申请是否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

答:生源地贷款因在学生所在当地办理,具有办理就近、方便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调整意向、还款便捷等特点。因此,建议学生及时关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信息,根据机构要求和自身状况进行申请。如果错过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申请,需要办理校园地贷款的,可以关注本网站通知或与所在院(系)辅导员联系,告知其申请意向并按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学校会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办理。校园地贷款申请的时间一般为每年910月。

 

7. 问:如果申请了校园地贷款,怎么才能知道相关申请的通知及进度?

答:每年910月,学校会发布相关通知,具体方式有:

(1) 新生的录取通知材料中会有关于困难认定及资助政策的相关介绍;

(2) 资助网通知公告;

(3) 院(系)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辅导员发布的通知。

 

8. 问: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注意什么?

答: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首先应该坚持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原则,其次是需要如实、完整地提供有助于学校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完整的《本、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或《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填表说明中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每年的认定通知和以上表格的说明。

 

9.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般何时申请?

答:通常情况下,学校每年4月集中受理在校生的认定申请,9月集中受理新生的认定申请。认定结果当年有效,下一学年需要重新认定。如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随时提出认定申请。具体请以通知为准。




10.问: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一般在什么时候进行?大约多少学生会获奖,只看学习成绩吗?

答:目前,本科学生奖学金按学期进行评定,从第一学期起至最后第七学期止,每学期初评审上一学期的奖学金。大约50%的本科学生可以获评。本科学生奖学金是对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体育素质。其中,专业素质指的主要就是学习成绩。具体的要求和各方面素质的占比可参见《学生手册》。

 

11.问:服义务兵役或者基层就业毕业生的学生符合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条件,如果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应该选择学费补偿还是贷款代偿?

答: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按就高的原则进行选择,但只能选择一个且选定后不可变更。在校期间部分年份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部分年份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同一学年中只申请了住宿费或生活费贷款(未申请学费贷款,学费由自己缴纳),仍然只能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者不能相加。试以我校本科学生的情况为标准(学费5000/年、住宿费1200/年),举2例说明:

例1, 学生A在大一时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四年贷款本金共计24800元,即(5000+1200*4。大四毕业时他选择了基层就业,A应该选择学费补偿还是贷款代偿?

解答:四年学费为20000元,四年贷款为24800元,因此,应就高选择贷款代偿。

例2, 学生B在大一时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为6200元。大三结束时他选择服兵役,入伍前,他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B应选择学费补偿还是贷款代偿?

解答:贷款总金额为6200元,大学三年的学费为15000元(5000*3),因此,应就高选择学费补偿。

  

12.问:毕业生基层就业补、代偿申请材料提交后,还应注意些什么?

答:是否获得补偿或代偿资格,要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结果为准,如获批学校会通知申请人。在没有得到获批通知前,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应继续按照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中的规定及时还款,以防止产生不良的还款记录影响个人发展。学校在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拨款后,会及时将代偿款项汇入申请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13.问:在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代偿的第一次资金后,学生还需做什么?

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学校会对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定期进行在职在岗调查,以了解学生在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学生需要和所在单位共同配合学校开展该项调查,填写相关调查表。同时,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所在单位的情况外,在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前离开岗位的申请学生,应及时通知学校,学校将停止对其进行后续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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