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材编写管理办法

索取号:G0060303004-2022-0122发布时间:2022-01-18浏览次数:228设置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材编写管理办法

上外教材〔20221

(经2021年第三十七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2022年第二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教学的基本工具,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材编写管理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一环。为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进一步规范教材编写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学校本科生、研究生、其他教育层次课程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教材工作坚持党委领导,具体工作由学校教材委员会(以下简称“校教材委员会”)负责。校教材委员会是学校教材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行使学校教材事务的规划、审查、决策和监督等职权。教材工作处是学校教材工作的管理部门,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各项教材工作,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开设单位及科研院所是学校教材编写工作的具体落实单位,负责教材编写、审核和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教材编写要求

第五条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政治、学术及价值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内容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六条支持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及修订工作。

第七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专家学者个人独立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第八条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以及法律法规变化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不具有修订价值的教材。

  

第三章 教材编写审核

第九条教材编写工作坚持“凡编必审”原则。审核范围为本校组织编写的教材。

教材审核应对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存在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问题的,必须更换。

第十条教材审核人员应包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

审核人员须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第十一条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

第十二条教材编写完成后须经审核方可出版和使用。教材审核程序如下:

(一)教材立项项目负责人将审核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教材进行审核。对教材编写人员的审核需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对教材和教材编写人员的审核需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经本单位党组织政治把关后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材料及审核结果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二)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对二级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重大选题报教材工作处备案。

(三)教材工作处组织校外专家对教材进行复审。

(四)校教材委员会对教材工作处提交的复审结果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我校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应参加由出版机构组织的专家审核,并及时通过院系向教材工作处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材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本办法20221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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