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十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通报

索取号:G0060206000-2023-1923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次数:102设置

各单位:

425日,2023年第十次校长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以下事项:

一、同意继续为202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支持。

二、同意录用朱晔文为专任教师,赵信智、张宇航为专职辅导员。

三、原则同意校学术委员会2023年换届方案,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原则同意教育部中东联合研究院试点建设论证书,并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

五、同意《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六、同意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科学与多语智能应用实验室。

七、同意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作为教育部国际组织/国别区域/国际传播联合研究院学术网络服务平台发起单位。

八、同意选择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作为招标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参加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大楼项目投标,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九、同意两校区7座核酸检测亭后续处置方案。

十、同意与浙江红船干部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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