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管理办公室

索取号:G0060103002-2023-0069发布时间:2023-10-12浏览次数:23设置

单位综述

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管理办公室(“基教办”)作为全校范围内统一管理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管理工作的部门,为学校机关行政内设二级机构,正处级建制。负责对接国家和地方战略与政策,开展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社会合作和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协同社会资源支撑学校发展功能。

主体任务

一、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工作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家,上海市的基础教育终身教育政策和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发展规划要求,负责全校基础教育终身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政策研究及制定规章制度,拟定学校基础教育终身教育工作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基础教育终身历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1.负责归口管理学校基础教育事务以及合作办学工作负责学校基础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

2.负责新举办上外附校项目和继续合作项目的洽谈、审批、组织、协调、文本起草等工作;

3.负责维护学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声誉,制止基础教育合作办学侵权行为;

4.组织协调召开各类基础教育业务相关工作会议;

5.负责拟定学校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制度,起草工作报告;

6.联系、指导上外附中相关工作;

7.对接上级基础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对接上外附校所在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合作单位以及上外附校;

三、终身教育管理工作

1.认真履行好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对全校终身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

2.负责指导和参与拟订全校终身教育事业相关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风险防控机制;

3.组织相关专家对拟举办的非学历教育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和备案公示重点加强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管,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4.审核校内非学历教育项目的招生简章、广告宣传统一制作并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

5.负责联系校内举办非学历教育院系以及合作单位,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强化非学历教育合同事务管理

6.组织协调终身教育相关的各项工作会议定期与兄弟高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交流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源整合和社会服务工作

1.促进学校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社会合作和科学发展,负责整合学校基础教育终身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对外合作、教育培训、教研创新发挥学校社会服务功能

2.负责牵头各上外附校与学校对接,探索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在一条龙人才培养,同时扩大师资培训规模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3.通过社会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协同社会资源支撑学校发展的功能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