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饮食服务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索取号:G0061201002-2013-0004发布时间:2014-05-23浏览次数:487设置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上外后勤饮食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与目标。
  一、上外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张德秋任组长,并在饮食部设立工作办公室。各食堂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食堂管理员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饮食部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饮食部要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与食堂管理员和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校办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饮食部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争取每学期上报后勤中心不少于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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