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车辆管理规定

索取号:G0061203000-2012-0002发布时间:2014-05-23浏览次数:2511设置

为了整治校园秩序,加强对进出、停放校园车辆的管理,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机动车辆的管理规定

(一)、本校机动车辆一律凭通行证进出(一车一证)。各院系各部门将本单位公、私车牌号造册登记后,携行驶证统一到保卫处办理通行证。如损坏、遗失须及时到保卫处进行补办。
   (二)、禁止外单位所有非公务车辆进入校园,凡来校办理公事的车辆需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或向门卫通报需联系的单位,经门卫核实并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在校就读及来校上课的学生车辆一律不得入校。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限时速5公里,禁鸣喇叭,对违规者吊扣其车辆通行证。禁止排汽量250cc以上(含250cc)的两轮摩托车及无牌无证的各类车辆进入校园及宿舍区。
  (四)、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整齐、有序地停放,非车棚(库)或未划线注明停车的地点一律不准停放。对随意乱停放的车辆进行扣留警告;对重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经济处罚;对无有效证件的车辆一律收缴,交车辆管理部门处理。
  
(五)、在校内举办各类活动需临时出入学校的车辆,举办方应在活动举行三天前到保卫处申报,领取临时通行证,并在临时通行证有效期内进出校门。

(六)、凡运载货物出校门的车辆必须自觉出示货主单位的有效证明并接受门卫检查,手续齐全方可离开校园。
   
(七)、与我校有业务联系的送(拉)货车、工地施工车等车辆,必须办理临时通行证并遵守本规定。所载货物不得抛洒在道路上,如有抛洒,车主或运货单位必须负责清理。送(拉)货车、工地施工车辆只能从西门进出,其它大门禁止通行。
  
(八)、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应先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按指定地点停放,停放位置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人离开车时应锁好门关好窗,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过夜,个别需过夜的应报保卫处同意,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九)、摩托车、轻骑应停放在各自行车停放区域的一侧位置停放。停放时除锁好车头锁外,还应加锁车轮锁。

二、对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自行车、助力车、自行车)的管理规定

   (一)、骑车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严禁骑车带人,快速冲坡。车锁、车铃、车闸必须保持有效。
 
(二)、车辆进入校园,车主应自觉接受学校管理人员管理,按规定的区域(或车棚)整齐停放,非划定区域及办公楼、教育楼、科研楼、宿舍楼等楼内严禁停放自行车。
 
(三)、学生宿舍区的自行车按楼定点停放,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四)、对校园内无证无牌的自行车,保卫处有权查询处理,自行车管理人员应按章办理,文明管理。
    
本规定从200911起由校保卫武装处监督执行。

 

                               上海外国语大学

                                  保卫武装处

                               二ΟΟ九年一月一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