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等三份文件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0-08-06浏览次数:409设置

各院系、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要求,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对原《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暂行规定》(上外办〔2012〕16号)、《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评教暂行规定》(上外教〔2017〕16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规定》(2001年)进行了修订。现面向全校范围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行政楼205室(邮编:20008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规定/学生评教规定/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aowuchu@shisu.edu.cn,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规定/学生评教规定/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
教务处
2020年8月6日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评教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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