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根据学校党委战略决策,松江校区学生公寓二期23、26、29及33-42号共13栋楼回购接收工作正式启动,并限期在3月份之前全面完成我校与上海东方明珠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和原设备维保单位移交、交接工作。
2014年1月7日,周承副校长在松江校区圆桌会议室主持召开工作协调会,专题研究松江学生公寓回购接收等有关事项,校党委宣传部、纪监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基建处和后勤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决定由后勤中心承担松江学生公寓回购接收工作,并负责接收后的学生公寓管理延伸工作。周承副校长强调松江学生公寓回购工作要精心准备,运筹帷幄,充分发挥后勤人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一定要按时完成松江学生公寓回购交接工作。会后,后勤中心迅速成立了以后勤总经理张德秋和党总支书记张明为组长,副总经理诸毅军为副组长的松江学生公寓回购接收领导小组。
松江学生公寓回购接收工作是学校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后勤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对后勤保障能力的一次检验。期间,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制定学生公寓接收工作方案。此项工作涉及与原维保单位相关服务事项共4大类,涉及合同单位15家,内容21项,大家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加班加点,主动作为,积极与东方明珠协调,按照学校“平稳过渡,逐渐调整”的工作思路,抢时间争速度,扎实做好接收前的各项基础性工作。2月28日,按要求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下一步后勤中心将进一步理顺关系,做好学生公寓的延伸管理服务工作,把学生公寓当成自己的家一样,精心呵护,用心管理,并按照《上海市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细则的有关规定抓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我校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学习、生活环境。(后勤实业发展中心 钱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