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研究生何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学生(包括研究生)在校期间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只有新生同学在第一年入学时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2009级新生为例,同学们只有在2009年9月入学时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2010年,同学们是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
2、问: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该提交哪些材料?
答:有意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应在9月份入学前下载、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由当地民政部门审核盖章。9月份入学后,有意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各位同学应将《上海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贷款申请书(可手写)、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准备齐全,在研究生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以免耽误助学贷款的办理。
3、问:《上海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如何填写?
答:“学生基本情况”、“家庭类型”、“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应由学生本人填写;“家庭经济状况”应由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应由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填写。此外,同学们需注意表格中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签名”一项,该项应由学生的父母或是监护人填写。
4、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申请到多少国家助学贷款?何时可以拿到贷款?
答:目前,与上外合作的银行是中国银行虹口支行。根据银行的规定,同学们研究生在读期间总共可以申请到壹万贰仟元的助学贷款。同学们在入学第一年的11月中旬-12月中旬可以拿到第一笔助学贷款共计陆仟元,第二年的11月上旬-12月上旬可以拿到第二笔助学贷款陆仟元。
5、问:研究生何时可以还款,该如何还款?
答:目前的做法是,同学们在毕业前两个月应关注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所张贴的通知,还款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同学们可以在毕业前两个月内至中国银行虹口支行将助学贷款的本金壹万贰仟元还给银行;第二种,同学们如无能力一次性偿还助学贷款本金的话,可以至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在毕业后,根据协议上所列内容,分期还款。
6、问:研究生部为同学们提供何种勤工助学岗位?该如何申请?
答: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条例》,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大力提倡并支持广大研究生同学利用课余时间及寒暑假从事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并为研究生同学提供 “助管、助教”等勤工助学岗位。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根据本部门设立的“助管、助教”岗位的具体要求面向全校研究生实行公开招聘,由研究生本人自愿提出应聘的书面申请。经学生管理办公室对申请相关岗位的研究生进行各方面的综合考核,并在征得部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的意见后,正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对生活困难且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同学优先考虑录用。聘用后,研究生部根据工作岗位的具体性质,对担任“助管、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同学进行考核,并发放相关费用。
7、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申请困难补贴吗?该如何申请?
答:同学们可以在每年的5月份、11月份左右关注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所发布的关于申请困难补贴的通知,并根据通知上的要求,自行在上外研究生部网站学生工作专栏的奖贷助勤链接中,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困难补助审批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此表格交至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同时,申请人应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随后,研究生部党总支组成评定委员会对学生所交表格及材料进行核实、评定,符合困难标准的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取困难补贴,补助的金额分三个等级,一等600元,二等450元,三等300元。
8、问:研究生在读期间有何种奖学金可以申请,该如何申请?
答:一般情况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种类有宝钢教育奖励基金优秀学生奖、学校教育奖励基金组织评审的优秀学生奖、学校团委组织评审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研究生部组织评审的优秀研究生奖等等。每学年的10月份,请同学们关注《关于做好XX年度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包括了如下内容:“奖项及名额”、“评比条件”、“评比的程序和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同学们可以根据通知上所列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相关奖项。参评的对象为当年度二、三年级的在籍研究生。
9、问:请问研究生如何预约心理咨询?
答:研究生部向全体研究生提供个别咨询和网络咨询两类咨询,无论何种方式,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预约,直接发送邮件至qingtingni@126.com,邮件中写清个人联系方式、主要的问题、咨询目标等内容,我们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尽快安排咨询时间。由于我部研究生实行松江和虹口两校区管理,因此每学期开设心理咨询的具体时间都会有所调整,通常开学初会在研究生部网站或公告栏等处发布具体通知。
10. 研究生如何请假?
研究生请假,可从网上下载“研究生请假单”,按请假单所示要求办理后,将单子交予学籍办。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学籍办销假。
11、如何到上外旁听研究生课程?
请在每学期开学初的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研究生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请于每学期结束前,浏览网上的相关通知,并按通知所示要求办理。
12、问:研究生选课时间?
答:每学期初研究生根据本专业课表所列课程进行为期一周的试听,试听结束后开始网上选课,选课方法详见研部网站,时间为5个工作日。
13、问:研究生课程成绩查询方法和时间?
答:研究生可登陆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查询方法详见研部网站。查询时间一般是在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之内。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办联系,以便准确计算所修课程的学分,为下一次选课做好准备。
14、问:如因出国或找工作,需要学校出具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应该如何办理?费用如何?
答:在校研究生可到培养办办理成绩、学历、学位证明。具体收费明细为:中文成绩、学历、学位证明20/份;英文成绩、学历、学位证明50元/份;盖章5元/份(信封盖章不收费)。往届已毕业研究生可到学校科技档案室办理相关手续及证明,具体收费见学校科技档案室说明。
15、问:研究生课程如何设置?
答: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活动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包括政治、第二外国语。公共选修课具体开设课程参见每学期的课表。活动课不计学分,但作为研究生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具体课程设置详见各院系及学科点的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