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工作科学报告会
论文征集及评选优秀论文的通知
上外工(2008)25号
各院(系)、部门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推动学校各级工会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工会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校工会将召开工会工作科学报告会,并进行评选优秀论文。现将论文征集及评选优秀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要求:
1.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紧密结合学校工会工作,积极探索工会工作的实践与创新。
2.要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并有较强的针对性。提出的观点要有新意,对策研究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推广性。
3.行文要求概念准确,资料翔实,论证严密,结构严谨,字数不少于3000字。
4.论文须紧密结合工会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或调查研究的成果。
5.提交论文用A4纸、3号字、仿宋体打印2份(附电子软盘)一并报校工会办公室,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gonghui@shisu.edu.cn。
6.各部门提交论文至少一篇。
二、论文征集参考题:
论文选题可参考校工会提供的参考题(见附件),也可自行命题。
三、论文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设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对获奖的优秀论文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编入《上外工会工作科研论文集》或推荐给有关部门刊物发表和评选优秀论文。
3.校工会组织评审。
4.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
四、时间安排
1.请于
2.请于
3.校工会将于2008年12月中旬,组织召开上外工会工作科学报告会。
希望各院(系)、部门工会认真组织撰写,及时报送论文。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加强工会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附: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理论研究与调研参考题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理论研究与调研参考题
1.关于加强教(职)代会工作的研究
2.关于深化部门二级民主管理工作的研究
3.高校校(院、系、部门)务公开工作研究
4.工会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单位中的地位、作用的研究
5.工会在贯彻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的定位和作用
6.关于建立工会工作网络的研究
7.工会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方面的对策与思考
8.关于加强二级工会工作的研究
9.工会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作用及实现途径
10.关于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普及化问题的研究和思考
11.关于群众性体育品牌项目推广与形成长效机制情况的研究
12.创建先进“教工之家”或先进“先进小家”的思考
13.关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思考
14.关于妇女工作及推进特色与品牌工作情况的研究
15.关于女职工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
16.高校后勤社会化工会组织建制问题的研究
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先进
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上外工(2008)24号
各院(系)、部门工会:
近年来,我校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学校“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发挥了工会会员的积极作用,努力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和队伍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充分发挥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工会各项工作,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细则》,校工会2008年开展评选先进教工小家及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活动。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工会先进教工小家
(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努力做好“三育人”工作;
(2)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工会维权职能。积极推进部门二级民主管理,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推进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建设;
(3) 工会组织和工作制度健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并在某些方面工作具有特色;
(4) 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工会法》开展工会工作,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 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设有教工活动场所,关心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2.优秀工会干部
(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完成工会各项工作;
(2) 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 积极组织工会各项活动,工会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①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有关文件,支持和配合工会各项工作;
② 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③ 积极参加工会各项学习和活动,工会工作表现突出。
二、评选名额
1.工会先进教工小家视申报情况确定名额。
2.校优秀工会干部名额为10名。
3.校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为50名。
三、评选办法
1.各院(系)、部门工会按照分配名额初评推荐并公示。
2.填写《推荐表》、《申报表》、院(系)、部门工会及党组织签意见盖章后上报。
3.申报工会先进教工小家的部门,同时要交《先进教工小家评比表》(自评),并作五分钟的工作汇报演讲(答辩)。
4.校工会组织评审并公示。
四、具体要求
1.各院(系)部门工会应严格按照标准及分配的名额评选。
2.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范围:各院(系)、部门的工会委员以上的工会干部(包括校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成员);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范围: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会员,以上两项优秀个人,一人不得重复推选。
3.各院(系)、部门工会的评选工作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民主程序(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工作手册》中第136页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流程图》)进行,确保先进性,宁缺毋滥。
4.各院(系)、部门工会评选工作于
五、表彰奖励:
12月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附:
1.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2.《上海外国语大学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
3.《上海外国语大学先进教(职)工小家评比表》
4.《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5.《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评选上海外国语大学
工会优秀信息员活动的通知
上外工(2008)26号
各院(系)、部门工会:
在校党委领导下,在各部门工会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上外教工》、《上外工会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网站作为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的三大宣传载体,为宣传学校教代会、工会的建设发展,加强基层工会经验交流,展示我校教职工风采以及推动我校教代会、工会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校工会信息员在宣传和报道工会各项工作中做了许多工作,为提高《上外教工》等宣传载体的宣传效应和上外工会网站的质量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鼓励和表彰工作积极并作出较为突出成绩的校工会信息员,校工会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优秀信息员评选活动,表彰一批优秀工会信息员,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部门工会宣传委员、工会信息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并热情参与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工作踏实、责任心强,重视学校宣传工作,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活动。
2.每月至少向校工会报送2至3篇有一定新闻价值的、反映本单位工会工作、教职工活动的稿件,且稿件质量较高。
3.2007年至2008年间,在《上外教工》、《上外工会工作》或上外工会网站上发表各类稿件或新闻图片4篇(幅)以上。
三、评选办法:
1.各部门工会推选申报并公示,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信息员推荐表》,并签署意见报校工会办公室。
2.校工会组织评审。
3.推选申报截止时间为
四、表彰奖励:
凡被评选为“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信息员”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品,并在《上外教工》、《上外工会工作》和上外工会网站上表彰公布。
请各部门工会务必高度重视此项活动,通过此项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上外工会的宣传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附: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信息员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关于推荐2007-200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
“心系女职工好领导”和校“三八红旗手”(集体)、
优秀妇女工作者、妇女挚友的通知
上外妇(2008)第06号
各院、系、部门工会、妇女组织:
根据沪教工(2008)第33号《关于推荐2007—200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表彰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通知》的精神,校工会和校妇女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妇女组织和女教职工中开展推荐2007—200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上海市科教系统和校“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和妇女挚友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范围:本市科教系统(包括科研院所、高校及直属单位)中符合评选条件的成年女性和以成年女性为主的集体。我校评选名额为:上海市三八红旗手2名(职工1名、学生1名)。
2、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范围:本市科教系统(包括科研院所、高校、普教及直属单位)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女科教职工和以女科教职工为主的集体。
3、上海市科教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本市科研院所、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的妇委会、女职工委员会专、兼职主任,专职妇委会、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
4、上海市科教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评选范围:本市科研院所、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分管妇女工作的党政工领导。
5、上海外国语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范围:我校各部门符合评选条件的成年女性和以成年女性为主的集体。
6、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挚友的评选范围:在职在编男教职工,评选3-5名。
二、评选条件
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上海外国语大学三八红旗手、优秀妇女工作者、妇女挚友的人选必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在校工作(学习)满两年以上,爱岗敬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完成国家、上海重大项目和工程中作出较大贡献,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女科教职工;
2、品学兼优、具有创新能力和“四自”、“四有”精神的在校女大学生、女研究生;
3、在抗震救灾、参与奥运、筹办世博等服务全国的重点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的科教女性;
4、热爱妇女工作,在组织发动广大女教职工参与上海经济社会和科教改革发展、促进妇女素质提高、推进女性成才、维护妇女儿童特殊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妇女工作者;
5、积极关心、支持妇女工作,所在单位妇女工作成绩显著的党政工领导;
6、能积极为女教职工的解困、发展提供精神上或物质上的帮助的男性朋友。
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和科教系统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条件原则上参照上述范围和标准。上海外国语大学“三八红旗集体”评选单位的基本人数在8人以上,其中女性比例必须占50%以上,且主要领导必须是女性。
三、评选要求
1、各部门妇女组织要在各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运用各种形式积极认真做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宣传工作。
2、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优推荐,充分体现上海科教系统女性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3、评选工作要重点关注科教系统各个领域的学科带头人、科技成果转化带头人和优秀女性管理人才。
四、评选方法
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发动群众自下而上进行推荐评比,以民主推荐评比的方式评选出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妇女挚友候选名单后,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在
五、奖励办法
(1)由上海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及奖金。
(2)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上海市科技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分别授予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上海市科教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和上海市科教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3)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授予校“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荣誉证书及奖品。由校妇女工作委员会授予“妇女挚友”光荣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2009年3月上旬召开上海市科教系统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先进表彰大会,对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上海市科教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和上海市科教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进行表彰。
(5)2009年3月上旬召开上海外国语大学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先进表彰大会,对上海外国语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和“妇女挚友”进行表彰。
附件:2007-2008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妇女挚友”登记表
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