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外国语大学2011-2012年度“服务育人奖”的通知

索取号:G0061403000-2013-0057发布时间:2012-06-30浏览次数:212设置

 

后勤各部门:
    在校党政的领导下,后勤实业发展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和谐建设理念,进一步树立“师生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理念,推进后勤内涵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辛勤耕耘、爱岗敬业、服务育人的先进个人。为树立先进典型,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校工会和后勤实业发展中心决定在后勤范围内开展评选“服务育人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思想,积极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把服务育人落实到工作中去。
    2、善于学习,刻苦钻研。不断充实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具有完成本职工作的丰富知识和业务能力。
3、善于协作,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善于协作,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表现突出,工作积极。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开展和不断改进服务工作,能正确处理服务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师生的好评。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1、后勤实业发展中心职工,且在后勤的各个岗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
    2、“服务育人奖”名额共10名。
三、评选时间及方法
    1、以部门为单位推荐申报(6月7日-6月15),各部门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宣传职工服务育人典型事迹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6月15前书面上报推荐材料,包括《“服务育人奖”推荐申报表》和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如有电子版请发送到后勤邮箱:lipn@shisu.edu.cn)联系电话:35373225。
2、评审公示(6月16日-6月25),
1)由校工会和校后勤发展中心组织评选工作小组对推荐申报人进行评审。
2)每位推荐申报人进行五分钟演讲,并回答评委提问。
3)评选工作小组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4)公示“服务育人奖”名单,听取意见。
四、表彰奖励
在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上海外国语大学后勤实业发展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