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提案人 | 赵弢 | 部 门 | 新闻传播学院 | |
附议人 | 刘蓉蓉、姜智彬 | |||
案 由 | 《关于校园施工时间安排的提案》 | |||
提 案 内 容 | 据很多教师反映,经常在上课时间受到校园施工的噪音干扰,比如割草机、电钻声等,使得教学活动无法进行,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学习。建议校有关部门严格施工时间安排,尽可能的不要在上课时间在教室附近施工。 签章: 2009年 元 月 日 | |||
提 案 人 建 议 措 施 | 一、建立校园噪音施工时间审批制度,在上课时间、在教室附近施工,应得到教务处的批准。 二、割草机等工作时间应有明确的规定,不得在上课时间工作。 签章: | |||
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编号:
承办部门 | | 接见日期 | | |
会办部门 | | |||
提 案 处 理 情 况 | 签章 年 月 日 | |||
提 案 人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每张提案表只能写一个提案,否则作废表处理;
2.提案表必须是打印件,“提案内容”和“提案人建议措施均须达到150字左右,不够可附页;
3.提案表必须由提案人和两名及以上的代表附议(教代会正式代表)并亲笔签名,否则作废表处理;
4.本表书面文本一式两份,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文本,发至 :gonghui@sh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