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九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 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2-0015发布时间:2012-03-07浏览次数:425设置

上海市第九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

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申报须知

 

一、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成果必须公开出版、发表或播放:有出版号、电视台、广播台证明。

2、申报成果公开发表时间范围为2010.1.12011.12.31

3、申报成果不含个人文集。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转载文章和译著不可申报。

4、英文发表的文章可以申报,但需要全文翻译成中文。

5、不接受已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即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成果奖、市社科评奖、市决策咨询奖和市科委社科成果奖)。在外省市获过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能申报。

6、申报者应为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如申报者为第二主编、作者,则第一主编、作者须出具委托申报证明。

7、申报者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须有一份为原件(由单位加盖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须有一份为原件

3)评审表一式15份(申报学术贡献奖、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和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没有该项材料)

二、申报须知

1、申报人须先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先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登录系统进行成果申报和修改等。

若干常见问题:

  ---->申报表中填写注意事项:1、“成果名称”请不要加书名号《》;2、“发表时间”在选择好年、月后,要点击某日后即可输入,如是著作或期刊没有具体日期的,请在所属月内任意选择一日即可;3、“电子邮箱”一栏最大长度为25个字符,如还不够用的话,后面的可省略不输;4、红色显示的字段为必填项,有字数限制的字段请不要超长;

  ---->若申报表仅填写一部分,其他内容需下次填写,请先将红色必填项填写完后即可提交,保存已填内容,下次点击修改申报可继续填写其他内容。

  ---->为防止申报过程中网络掉线导致数据丢失,建议内容提要等文字较多处先在word中打好备份,再复制、粘帖到网上。

  ---->如果在申报完毕后需要修改申报信息,一定要登录该网站进入系统后点击“修改申报”,修改相应申报表后,重新下载打印生成的word文档,才能确保网上信息与纸质申报信息完全一致;

  ---->如果是集体成果,请务必在作者类型中选择“集体”。如果作者类型选择“个人”,那么申报表下端的“主要参加者”栏目即使填写,信息也不会进入自动生成的申报表;

  (1)用户注册:

  ---->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填写自行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填写完毕点击“提交注册”按钮。请务必记住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后将凭此进入系统,进行成果的申报和修改。 如果您忘记密码,请联系市评奖办公室。

  (2 成果申报:

  ---->用户登录后,点击页面上部的“成果申报”按钮,请根据您欲申报的奖项类别,点击相应的链接,注意不要选错申报表。

  ---->申报表填好后点击页面底端“我已填好需要递交”按钮,进入评审表链接,填写好“自述内容”后,点击页面底部“提交”按钮。(申报学术贡献奖、内部探讨优秀成果、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不需要填写评审表)

  (3)申报表的下载、保存和打印:

  ---->填好申报表或评审表后,可以立即下载和打印刚才填写的表格,也可以退出系统以后再下载和打印。

  ---->立即下载保存,请点击“修改申报”图标,选择相应申报表或评审表右侧的“保存为word文档并打印”按钮,将文件保存到本机,即可打印;

  ---->如果退出系统以后再下载和打印申报表或活页表,请先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页面上端的“修改申报”图标,然后点击页面右侧的“保存为word文档并打印”按钮,将文件保存到本机即可打印。

  (4)修改申报:

  ---->如果您在规定时间内对曾经填写的申报表或活页评审表进行修改,请以您注册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点击页面上部“修改申报”按钮,在该页面再点击相应链接进行修改。

  ---->注意:每次修改完毕后,一定要重新下载、打印申报表或评审表,确保纸质申报信息和网上申报信息一致。

2、邓理论和哲社同时申报,每人限报两项,并分布在不同类别的奖项内(著作、音像、论文)。如一位申报者可以报一项邓理论著作(或论文),同时又报一项哲社著作(或论文),但不可以同时报两个邓理论著作(或论文),只能同时报邓理论一项著作和一项论文。网络理论宣传奖、内部探讨奖、学术贡献奖不限申报数。

3、在外单位形成的成果,如果都是上海单位,调入前后的单位都可以申报;如果是外地调入上海的申报人,要在上海工作半年以上(20116月之前调入的),并且是在上海工作期间形成的成果。

4、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123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第一条第(7)款中所提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校科研处,虹口校区6号楼409室,联系电话:3537312035373117

 

评奖活动实施办法.doc

 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doc

科研处

2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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