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申请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曙光计划项目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者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
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2014年1月起),一般不能超过3年,文科资助金额为5万元,理工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
2、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
申请者要求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按照申报条件组织评审,入围的统一答辩。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08年版)》。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后, 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学校受理截止时间:请申请人于1月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送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shisu.edu.cn。
3、曙光计划项目实施限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立报送项目。
4、因项目申报时间很紧,为了让老师有足够时间填写项目申报书,特此预通知,具体要求以教委下发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