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教委高〔2013〕64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评审要求和名额限制,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我校申报项目进行了评议,评审出以下项目上报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从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项目权属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达至学校教务处。意见所反映情况须具体真实,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上公示的申报成果需明确理念,挖掘内涵,突出特色,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申报材料,准备好申报书、总结报告、佐证材料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以便及时在市教委网上申报系统内上传,迎接评审。
联系人:孔祥博 电话:67701028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教务处(行政楼203室)
教 务 处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