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索取号:G0060602001-2009-0200发布时间:2009-12-15浏览次数:263设置

 

 

 

 

上海外国语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级外语人才为主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
上海外国语大学现有23个硕士点:国际贸易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新闻学、传播学、企业管理。其中英语语言文学和俄语语言文学为国家重点学科,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和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
2008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95名(包括推荐免试、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我校各专业均接受外校同类专业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条件及相关要求:
表一
考生类别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报考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准考证发放前需邮寄至我办的材料(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至我办确认准考资格时须携带的材料
国家承认学历的
本科毕业生
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身份证、毕业证书
 
应届
本科毕业生
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在读大四学生
(应届毕业的时间一般为2008年夏季)
身份证、学生证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
①大专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
②按同等学力报考(具体要求见表二)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大专成绩单(各专业同力考生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另请参见表二)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具体要求见表二)
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
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阶段成绩单(各专业同力考生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另请参见表二)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具体要求见表二)
身份证、学生证
身份证、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各专业同力考生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另请参见表二)
“专升本”考生
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
 
专科升入本科学习的应届本科考生,提供学校教务处开具的证明,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处的证明
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处的证明
 
不能开出证明者或还未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参照大专生报考要求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学生证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大专成绩单(各专业同力考生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另请参见表二)
自学考试本科考生
已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英语专业单独考试考生
①取得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学岗位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
②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③只能报考委托培养且经原单位人事批准
④已发表研究论文或已被评为业务骨干
身份证、毕业证书
具体报名手续10月初另行公布。只能在上海市报名并参加考试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
只能报考自筹或委培
身份证、毕业证书
 
(邮寄地址: 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邮编:200083)
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
①我校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请参见下表。
表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该专业同力考生相关要求
该专业同力考生至我办确认准考资格时另须提供的材料
国际贸易学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六级证书(老题型)或425分以上(新题型)
030206
国际政治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六级证书(老题型)或425分以上(新题型)
030207
国际关系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六级证书(老题型)或425分以上(新题型)
030208
外交学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六级证书(老题型)或425分以上(新题型)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六级证书(老题型)或425分以上(新题型)
040110
教育技术学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六级证书(老题型)或425分以上(新题型)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不限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不限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不限
050203
法语语言文学
不限
050204
德语语言文学
不限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通过日语能力一级考试
日语一级证书
050207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不限
050208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不限
050209
欧洲语言文学
不限
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
不限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050220
翻译学
不限
050301
新闻学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六级证书(老题型)或425分以上(新题型)
050302
传播学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六级证书(老题型)或425分以上(新题型)
120202
企业管理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六级证书(老题型)或425分以上(新题型)
②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见表一、表二)至我办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07年10月初关注我部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办进行资格审查的同力考生不发放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③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只能写“同等学力”四个字,不得出现其他内容)。
④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主干课程。
3、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年龄不限;其他不超过40周岁。
4、考生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以复试时体检结果为准。
5、我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
6、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一律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资格。
四、全国统考报名及初试
1、全国统考报名与初试由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招办组织。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一般为2007年10月8日-31日,现场确认一般为2007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予办理(具体以考生所在地高招办的有关文件及公告为准)。
3、报名及考试地点:由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确定,一般设在地、市高招办或有关高校。
4、报名手续: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报名,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报名。具体操作按当地报名点规定进行。
5、初试时间:以我校寄发的准考证为准,一般在春节前一周。我校将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后,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全国统考复试及录取
1、复试:我校以教育部分数线为基础,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复试资格。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一般为1:1.2。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一般在4月中下旬。复试内容以专业笔试、专业口试、外语(二外)听说测试为主,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2、录取:我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品德素质和体检结果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经学校审议,市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六、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9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网了解相关信息。注意:上外推免名额仅限于直升本校;外校直升来上外的学生须自带生源学校直升名额。
2、单考报名时间:2007年10月网报,2007年11月至我校资格审查,至上海理工大学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关注我部网站)。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本人须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所发表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由所在院系出具)、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以及两封英语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不可函报。
单独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所有考试科目均为我校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参考书目可参照我校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参考书目。如达到复试要求,单独考试的口试在复试阶段进行。
七、我校自命题外语或第二外国语参考书目(请核对考试科目代码):
·214英语:无参考书目,参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形式。
·215俄语:《新编俄语教程》(1-3),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2002年版。
·216法语:《公共法语》(上、下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17德语:《基础德语》,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中级德语》,同济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218日语:《新编日语》(1-3),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19西语:《现代西班牙语》(1-2),董燕生,北外出版社,2000年版。
·220阿语:《阿拉伯语》(1-4册),北京外语教育出版社。
221意大利语:暂无。
·222葡萄牙语:《葡萄牙语语法》,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旅游葡萄牙语》,北大出版社。
《葡语实用动词搭配词典及葡汉会话》(共2册),海南出版社。
·223朝鲜语:暂无。
八、注意事项:
1、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网,http://graduate.shisu.edu.cn
2、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备考书籍,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3、请考生按照网报要求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4、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委托单位或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委培或定向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即失去复试资格。
5、招生简章上提供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2007年实招人数,包括推荐免试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情况和教育部下达计划数最终确定。
6、关于试卷的提供信息请于7月中旬在上外校园网查询。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外研招办 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65311900-2239;021-65421261;021-6516412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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