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索取号:发布时间:2009-12-17浏览次数:399设置

上海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院(系): 专业: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入学前户口

□城镇 □农村

家庭地址

邮编

家庭联系电话

(区号)-

在校联系方式

是否愿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是否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或公益劳动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签名:

学生本人申请签名: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

家庭类型

健全 □孤儿 □单亲 □残疾 □军烈属 □离异 □重病

注:1.单亲指一方去世;2.离异家庭注明对方抚养情况;3.孤儿写明监护人的情况及收入和民政补贴;4.军烈属及优抚家庭需提供相应证明;5.残疾及重病家庭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称谓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月收入(元)

健康状况

家庭经济

状况

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均年收入

家庭人均月收入

家庭是否享受当地低保

是 □ ;否 □

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受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其他情况

家庭乡镇或街道所在地民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加盖公章)

民政部门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区号)-

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B.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C.家庭经济临界困难

C.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结果  

院(系)意见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加盖公章)

学校意见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备注:首次提交此申请表的学生须附以下材料:1、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2、父母有工作单位的,必须附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及联系方式;3、学生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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