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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之一。我校作为接受委托的高校,负责受理我校在岗在编的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测试的组织:我校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学科专家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一般为3-5名专家组成,负责对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具体测试管理工作由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测试方式和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测试主要通过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案设计能力。申请者需参加教育方法概论或高等教育方法概论课程考试,参加现场组织的教案设计。 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申请者首先接受专家测评小组的面试试讲,然后回答专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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