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我校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1.报考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大学四年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考生需取得生源学校的直升名额,且经生源学校教务处确认该名额可以申报上海外国语大学。
2.报考材料
(1)考生请下载并填妥所附直升报名表(一定要有教务处的具体意见、教务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红章)一份。
(3)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两位教师(任课教师或辅导员)推荐信
所有材料请用A4纸制作。申请材料如不选用,不再退还。
所有材料请于2009年9月25日前寄达我办(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外研招办,200083)。
3.考试办法
(1)我校拟定于10月9—10月13日进行直升考试。我办在确认考生直升资格后,将于9月28日下午5点将考生准考信息公布在我校校园网上。
(2)考试形式为1门专业笔试,1门专业口试 (考试均以基本能力为主,其他信息无可奉告) 。
(3)考试结果拟于10月13日公布,拟录取外校生当日集中处理所有相关事宜。
(4)考生一旦被拟录取为我校2010级直升研究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欢迎跨专业报考。
4.其他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提供虚假信息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备注:由于国家文件尚未下达,上海外国语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随时关注我部网站及我校教务处网站,了解有关直升考试报名相关信息。
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制订和下达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
学校代码 10271
学校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
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外研招办
邮政编码 200083
电话021—65311900-2239;021-65421261
传真021-65164127(此电话只接收传真)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