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二○一五届辅修专业学生毕业考试、论文工作、毕业审核及学位评审等工作,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请各校参加我校松江校区辅修的同学注意: 一、辅修2015届毕业生包括: 1.2012年起参加我校松江校区跨校辅修的各校同学(大四学生),包括完成两年、三年辅修学习的同学; 2.因休学等原因转至辅修2013级,并在主修学校现已大四的同学; 3.2014届毕业生中因论文、课程等原因暂缓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辅修学士学位证书的同学。 2014届毕业生名单及获得证书公示请(点击查看)。 二、毕业生论文及考试工作: 1.毕业论文安排: 请查看《上外松江辅修2015届毕业生论文指导教师安排》,并尽快联系论文指导教师,确认论文相关事宜。尤其是辅修英语专业指导教师为张雪梅、顾伟勤两位老师的学生,请务必尽快和论文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2.毕业班课程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辅修预计于3月3日、3月4日注册缴费,3月9日起上课。毕业班仍有课程,请务必关注本网站获取最新资讯。 3.毕业班期末考试预计在4月底、五月初进行(请注意5月1日-5月3日可能安排劳动节调休),论文答辩安排在期末考试前,请同学们及时联系导师,遵照学院安排,抓紧时间完成论文撰写。 4.2014届暂缓获得证书的同学(点击查看),请及时重新撰写论文、参加论文答辩或递交补考申请,以免错过毕业审核时间,补考申请书(请点击下载),已提交过补考申请书及暂缓申请书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但务必在相应科目考试前与教务处联系确认。 三、可获得证书及要求: 1.辅修证书授予按照《上海松江大学园区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执行,并参照我校《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及《关于修订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通知》等考试考核、成绩管理、学位授予相关规定。 2.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另外颁发“辅修第二专业证书”: 1) 完成辅修专业三年教学计划规定的60学分,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包括毕业论文); 2) 修读学生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须属不同学科门类,且已获得主修专业对应学位。 3.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的情况有(无需同时满足): 1) 修满辅修专业前两年教学计划规定的40学分,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不需申请) 2) 满足情况1)的条件,但辅修专业第三年课程未修满;(不需申请) 3) 已修满辅修专业三年教学计划规定的60学分,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但主修专业应获得学位为文学学士学位(需提交申请,点击下载)。 4)辅修满三年,已满足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授予要求(即仅有辅修第三年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同学,可提交申请(点击下载)申请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放弃辅修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资格,无需暂缓一年。 4.2014届暂缓获得证书的同学,通过补考或通过论文答辩,满足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要求,授予相应证书;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授予证书,且不能再次申请延缓。 5.以上辅修证书将在学生毕业时公布领取通知,辅修学士学位证书须凭主修学位证书、身份证领取,辅修第二专业证书需凭身份证领取,获得证书学生名单、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四、暂缓一年获得证书: 1.根据我校《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毕业班学生离校后有一次补考机会,因此辅修2012级学生中,已修满二年课程,因课程成绩不及格、论文答辩未通过等原因未达到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要求的同学,可递交申请,保留申请证书资格一年。 2.申请暂缓授予证书的同学,在全部课程成绩均可查询后,完整填写“暂缓授予证书申请”(点击下载),于2015年5月30日前递交申请,在2016年毕业审核前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或重新撰写论文、参加论文答辩,获取相应证书。补考申请,请(点击下载)。 3.辅修满三年,已满足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授予要求(即仅有辅修第三年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同学,可提交申请(点击下载)申请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放弃辅修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资格,无需暂缓一年。
咨询电话:67701028 申请等材料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交至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点击查看校园电子地图)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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