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外语特长,并能够畅达进行跨文化沟通和交流的高端国际型特色人才。我校现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西欧语种群:意大利语、葡萄牙语、希腊语、荷兰语),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面向各高校、科研单位招收2015年下半年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条件
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应届博士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我校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我校同一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申请手续与招收程序
1. 申请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请在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博士后人员进站、出站”——“办事者进入”一栏中注册个人信息,点击“进站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进站申请信息,同时向我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一式六份)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邮寄或送交至我校。
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后申请表》;
(2)两封本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是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①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勾上“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由所在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手续同国内博士,还需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和回国人员证明;
(4)个人简历(包括硕士、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学位论文题目和主要内容,近五年的科研情况,家庭情况,并说明进站后是否需要解决家属问题);
(5)《博士后研究计划书》;
(7)《博士后申请人思想政治情况表》(一份原件即可);
(8) 提供代表性论文三篇并附其他成果目录,或提供SSCI论文一篇并附其他成果目录;
(9)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10)二级甲等以上(包括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表(一份原件即可)。
2.招收程序
(1)对博士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遴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流动站组织的进站面试。
(2)经初审和面试同意招收的申请人,由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我站发录用通知书。
3.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或转到下一站。拟被录用的博士后人员,在办理进站手续前,应与校博管办、有关流动站及合作导师签订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应遵守的事项。拟被录用的博士后人员应按规定的日期进站报到。确有特殊原因超期,在规定日期前15天内应向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无故逾期一个月者,我站将不保留申请者的进站资格。
三、博士后待遇
博士后人员(统招)属于国家正式职工,列入我校流动编制,博士后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比照我校同等人员执行。
博士后人员(统招)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人事部、财政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及学校博士后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人员(统招)每月享受住房津贴。
博士后人员(统招)进站报到后,可凭市博管办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学校集体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凭校博管办开具的介绍信办理子女入托、入学手续。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委培、与原单位有协议的博士后,回原单位工作;现役军人须通过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后自主择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绮 李娟
电话:(021)35372801
传真:(021)35372183 邮箱:boshihou@shisu.edu.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行政楼403室(2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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