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将对我校教师2015年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科研成果统计范围:我校在职教师2015年发表或参会宣读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报告、成果获奖信息。新进人员科研成果从进校之日起进行统计。
2、所有成果需由第一负责人登记或修改。若第一负责人为学生或校外人员,则由校内第一署名教师登记。第一负责人须写明全部成员以及相应的贡献率。各类成果的计分办法请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工作量化标准及奖惩办法》(附件1)。
3、登记方式:请教师登陆科研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成果登记,网址为202.121.96.110/business/login.jsp,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师工号。登记成果前,请您先仔细阅读《常见问题及答疑》(附件2)。
网上登记完毕,请教师将成果实物交由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作者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陆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上。
4、符合成果奖励条件的,可以申请成果奖励。成果奖励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请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附件3)。2014-2015年CSSCI期刊目录可在科研处网站“实用信息”栏查询,SSCI和A&HCI期刊索引数据库可在图书馆网站“电子资源”栏查询,SCI和EI索引论文须请老师自行提供收录证明。
若申请成果奖励,请在网上登记该项成果时,在“是否申请成果奖励”处选择“是”,并将所需成果材料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由院系汇总后统一交科研处审核。所需成果材料为:申请论文奖励,请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论文页)一份,SCI和EI索引论文另请提供收录证明一份;申请著作奖励,请提供原件一份;申请研究报告奖励,请提供研究报告一份,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成果原件将在成果奖励公示结束后返还至各院系。
5、此次科研成果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请各院系于12月18日前完成本单位成果审核,并将申请成果奖励汇总表(可直接从系统导出,请加盖公章)和第4项所列申请奖励的成果材料一并交至科研处。
科研处审核好成果后,将会通知各院系科研秘书,届时请科研秘书确认本单位科研考核情况,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填写申请领取奖励的超额工作量。
6、研究生和博士后核心期刊论文奖励申请,请填写《博士后、研究生核心期刊论文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和成果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12月18日前交由科研处审核。
7、因填报本年度社科统计年报需要,请各院系统计本单位年度学术交流情况并填写《院系学术交流汇总表》(附件5),另请各研究机构填写《研究机构统计表》(附件6),以上两个表格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请于12月18日前交至科研处。
8、成果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您可查阅系统“常用下载”栏中的《个人用户使用手册》(附件7),也可咨询您所在院系的科研秘书或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冯瑜
电话:35373120
邮箱:fengyu@shisu.edu.cn
科研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