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招收台湾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台湾2016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1.在台湾参加当年度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达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回台湾参加当年度“学测”成绩达前标级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招生计划拟定5人,具体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报名考生可在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作为志愿,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如下:
001 汉语国际教育 | 010 朝鲜语 | 019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02 英语 | 011 葡萄牙语 | 020 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 |
003 英语(教育) | 012 意大利语 | 021 金融学 |
004 俄语 | 013 商务英语 | 02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005 德语 | 014 翻译 | 023 工商管理 |
006 法语 | 015 新闻学(国际新闻) | 024 会计学 |
007 西班牙语 | 016 广播电视学 | 025 公共关系学 |
008 阿拉伯语 | 017 广告学 | 026 法学 |
009 日语 | 018 教育技术学 | 027 国际政治 |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考生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下载申请表.doc),按要求填写并打印;
2.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复印件(请注意证件的有效期);
3.台湾地区2016 年度“学测”成绩单复印件;
4.就读中学校长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5.获奖证书及可以体现学生情况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复印件。
请将以上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于2016年5月10日前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另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ao@shisu.edu.cn,其余材料不需要电子版。
四、选拔办法
我校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20日,具体安排将于5月中旬在上外招生网公布。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考生参加我校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申请者的当年度“学测”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生管理及相关费用
录取的台湾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9月上旬)来学校报到,在松江校区就读(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具体事宜届时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级新生入学须知》。
台湾学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一起就读于各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每人5000元人民币/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相同:每人1200元人民币/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学生入校后可申请校内各项奖学金及台湾学生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往返台湾和上海的交通费自理。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86-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八、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86-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外招生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