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上海外国语大学在本科招生中专门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边远、贫困、民族地区(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志存高远、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专项选拔录取人数为本科招生计划的2%,招生专业以外语类专业和复合型专业为主,具体专业参照2014年我校分省招生计划中本科第一批次专业目录。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统一由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推荐。4月10日前,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向上海外国语大学提交推荐资格申请,经审核后,我校向符合条件的中学发放推荐名额。中学组织并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在校内公示推荐名单,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表:考生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农村学生专项选拔录取报名表,并提供农村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复印件)。
2.中学填写推荐意见:中学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提供考生连续三年就读的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3.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如考生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可填写《经济资助申请表》,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和家庭经济情况审核后,我校将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
4.邮寄材料: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并按①报名表、②户口本复印件、③学籍与就读证明、④中学公示信息、⑤个人申请报告的顺序装订,于4月27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由中学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选拔程序与原则
1.资格审核:我校组织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
2.领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和户口本三项原件,于2014年5月9日下午14:00—16:00到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行政楼408室报到,领取准考证。
3.选拔测试:测试科目为英语笔试、英语口试(面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
4.择优选拨:学校根据考生的测试总成绩择优选拔,确定农村学生专项选拔录取入选名单。
5.名单公示:获得农村学生专项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学生所在中学、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后,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六、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本科第一批次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或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我校即予录取。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投档线者,优先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农村学生专项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九、本实施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