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通知

索取号:G006050202-2016-0040发布时间:2016-06-06浏览次数:3991设置

 

1.      重修课程范围:

不及格的课程(含专业必修、选修,通识必修、选修)。补考通过的课程不可重修。

2.      重修选课方式与时间:

网上选课,时间从912(第2周周一)10:00918日(第2周周日)17:00。体育重修选课请在开学第二周持个人证件到师生活动中心301办理。

3.      重修缴费:

ü       课程每学分收费125元,本学期缴费时间与方式(留学生暂不缴纳重修费用):从9261013(第4-6周,周一到周四9:00-15:00),先在图文一楼事务中心教务处领取缴费单,再到图文一楼事务中心财务处缴费,携收据返回教务处登记即可。

ü       未及时缴纳重修费用者,作退课处理,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4.      上课、考试时间冲突处理:

ü       如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请先选取正常课程,再选取重修课程;同时向任课教师递交免修不免考申请,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后,可免修不免考该门重修课程。

ü       如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请参加正常课程的考试,书面申请重修课程的缓考(申请表详见第9条全文)

5.      只要在某学期开设了与不及格课程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一定会开设),并且选课人数未满,便可重修该门未通过的课程(不要求任课教师相同),不限定重修所在的学期。

6.      若不及格的课程未出现在选课系统的重修课程列表中,可能的原因有:

ü       本学期未开设该门课程;

ü       该门课程的名称或学分变更过了,相应的教学内容和要求也调整了,系统不再认定为同一门课程,故不能重修。

ü       若有毕业清考机会,可考虑参加毕业清考。

7.      若必修课未能参加重修,可参加毕业清考。若选修课不及格,可另选其他课程,或在有开课的情况下重修该门课程。

8.      重修成绩按实际总评成绩记载,重修成绩不覆盖系统中原成绩,书面成绩单取最高成绩。

9.      全文请见教务处首页(http://ofd.shisu.edu.cn)“政务公开”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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