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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6-0136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256设置

201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验收相关事宜:


一、验收范围

1、2015年到期的项目;

2、逾期未结的项目;

3、未到期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各项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成果的具体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主要项目成果第一署名人;论文为正式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咨询报告须有采纳证明;待发表论文或专著须提供用稿证明或出版合同复印件;所有成果须注明“该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曙光计划’资助”字样。


三、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为会议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准备15分钟的验收汇报PPT,验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验收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1式5份(交财务处审核盖章后提交科研处);

2、项目申请书复印件1份;

3、项目成果(合订成册)原件1套;

4、验收自评意见表1份;

5、验收自评意见表及验收申请一览表电子版

请于10月20号之前提交验收材料至科研处4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


科研处 35373120

2016.9.30


附件: 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con曙光计划项目总结报告.doc

      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con曙光计划项目验收自评意见.doc

      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con曙光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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