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6-0137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117设置

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

根据我校科研工作计划,2016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 和“上海外国语大学高层次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

选题应体现问题导向,准确对接国家、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和学科总体发展战略,设计合理,论证科学,有利于推动国别区域研究和智库建设,有利于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有利于提高学术研究水平,能够产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成果,助力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资政启民等工作的开展。

2、申报程序

1)申报者应下载并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评审书》,于截止日前通过我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21.96.110/business/login.jsp,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本人工号)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评审书》 A表。同时,制作纸质版本(A表一式2份;B表一式3份)提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在纸质版本(A表)上签署意见,并由科研秘书在科研管理系统上审核项目信息后,统一送交科研处。

3)机关部处的申报者在网上申报后,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交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审核。

3、申报“高层次研究培育基金项目”无需单独填写申报材料,只需在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封面右上方相应位置注明即可。

4、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校级一般项目立项名单。在项目中期检查之后,科研处将组织专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二次评审,拟定“2016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高层次研究培育基金项目”。

5、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1

6、联系人:  王珏

联系电话:35373675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一般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A表.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一般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B表.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管理条例.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高层次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科研处

2016年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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