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2016年度报告

索取号:G0060106002-2017-0008发布时间:2017-01-16浏览次数:598设置

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继续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1号)的有关精神,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4年修订版)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致力于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与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中的作用,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一、完成各二级院系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20163月,按照学校关完善二级院(系)学术架构,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发挥专家教授的主导作用精神,启动二级院系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并制定院系学术委员会条例。各院系、科研院所已相继完成院系学术委员会选举工作,并确定了相关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院系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基本确立了二级院系学术架构,为落实大学章程、构建二级管理体系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召开第四轮学科评估动员会

20165月,校各一级学科学术委员会召开第四轮学科评估动员会,根据学校召开的全国第四次学科评估校内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此轮学科评估对于推进学校各一级学科建设,特别是外国语言文学高峰学科建设,争创一流学科的重要性。根据会议精神,各一级学科落实并成立学科迎评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程序,确定工作节点,稳步做好迎评工作。根据学校评估工作要求,研究评估指标,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做好数据汇总和材料整理工作。认真梳理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声誉等方面的特色与亮点,充分体现学科建设成果。

三、审核校十三五发展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直属高校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教高厅[2015]1号)精神,624日召开校“十三五”规划校学术委员会审核会议。会上对学十三五规划进行了讨论,结合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就规划中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化办学等各项内容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四、审议第六届学科骨干考核条例部分考核标准调整

711日,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第六届学科骨干考核条例部分考核标准调整内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针对需要调整的内容,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通过了对第六届学术骨干考核条例部分考核标准的调整。

五、审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教人厅[2007]3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1121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为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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