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上海外国语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积极探索“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路径,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教务处起草了《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和本科生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进入问卷调查网站(网址:https://shisuoaa.sojump.com/jq/14683302.aspx, 输入学号/工号后填写问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行政楼203室(邮编:2016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aoxueke@shisu.edu.cn,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7年6月10日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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