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日程安排 1、公共课考试安排 全校公共课考试定于1月2日(第十七周周二)至1月5日(第十七周周五)之间进行。 本次公共课考试实行教务系统统一排考,即日起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我的考试”查询到个人的公共课考试信息,(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考试安排”查询到个人的监考信息(包括监考时间、监考地点、监考科目等) 2.专业课考试安排 全校专业课考试定于1月8日(第十八周周一)至1月12日(第十八周周五)进行,具体考试日程由各院(系)自行安排。各院(系)最后一场考试必须安排在1月12日(第十八周周五)上午进行,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由各院(系)向教务处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离校。1月12日(第十八周周五)上午学校与教务处将对各院(系)进行例行检查。 3. 全校一年级英语统测定于1月10日(第十八周周三)上午8:15开始;二年级英语统测定于1月9日(第十八周周二)上午8:15开始。 4.关于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1。 二、寒假和下学期开学日期 1. 学生:寒假从1月15日(周一)至2月24日(周六)止。 2.教职工放假日期从1月20日(周六)至2月24日(周六)止。 3.下学期报到注册日期为2月25日(周日),2月26日(周一)正式上课。
教务处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1 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校区全日制本科教学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工作要求 一、复习与考核工作要求 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院(系、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严格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上外教〔2017〕38号)做好此项工作。重点要求如下: 1、期末复习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并确保留有一定的答疑时间,切不可泄露试题内容;如有违反者,将按《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的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各课程考试应按照教学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命题,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院(系、部)备案。试卷抬头按统一要求设计,试卷内容难易应有适当区分度,并附有A卷和B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每门课程试题答卷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学时。 3、复习考试期间,请各院(系、部)加强考试纪律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教师应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等不正之风。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凡发现学生考试作弊或协同考试作弊者,应按《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款及时处理。 4、所有考试均启用“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考试考场记录表”,如有作弊等异常情况须在该表注明。考试结束后,主考和监考教师清点完试卷,根据要求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考试考场记录表”,并与考卷一同装订存档。 5、请主考教师在开考前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试卷页数,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我校考试纪律。 6、学生考试必须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无学生证(或一卡通)者须出示由院系出具的带有证件照并加盖院系公章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考试身份证明》(可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专区下载),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7、因病或本校考试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专区下载)并到所在院(系)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缺考处理。 8、考试期间采取两级巡视制度,校试场巡视组将对所有公共课考试和部分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各院(系)试场巡视组必须对本院(系)学生参加的公共课和所有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专业课考试期间各院(系)应将当天考试情况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二、成绩考核记载 学生成绩的记载按《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第九章“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执行。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该课程(包括公选课)考试结束一周内,登陆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输入课程成绩,并将成绩登记表送交各院(系、部)教务办公室。教学秘书在教师输入成绩后五天内完成成绩审核,并于开学三周内将书面期末成绩和补考成绩汇总后,送交教务科。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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